为进一步提升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中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提高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障水平,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生态养老补贴。
一、实施背景
二、具体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崇明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在全区范围内实施生态养老补贴,具体方案如下:
1.补贴名称和对象
补贴名称:生态养老补贴。
补贴对象:具有本区户籍,且已在本区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
2.补贴标准和方式
补贴标准:每人每月发放40元生态养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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