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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安区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淮安区于2018年9月启动第三次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历时 3 年,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形成了淮安区“三调”数据成果。经江苏省淮安市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现将淮安区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83463.49公顷(1251952.35亩)。其中,水田79897.00 公顷(1198455.00亩),占 95.73%;水浇地3419.49公顷(51292.35亩),占4.1%;旱地147公顷(2205.00亩),占0.17%。

(二)园地765.98 公顷(11489.70亩)。其中,果园110.63公顷(1659.45亩),占14.44%;茶园0.29公顷(4.35亩),占0.04%;其他园地655.06公顷(9825.90亩),占85.52%。

(三)林地3360.75公顷(50411.25亩)。其中,乔木林地1414.24公顷(21213.60亩),占42.08%;竹林地1.45公顷(21.75亩),占0.04%;灌木林地0.61公顷(9.15亩),占0.02%;其他林地1944.45公顷(29166.75亩),占57.86%。

(四)草地207.1公顷(3106.50亩)。其中,其他草地207.1 公顷(3106.50亩),占 100.00%。

(五)湿地305.01公顷(4575.15亩)。湿地是“三调”新增地类。其中,内陆滩涂 305.01公顷(4575.15亩),占100%。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20892.06 公顷(313380.90亩)。其中,城市2907.56公顷(43613.40亩),占13.92%;建制镇 2883.91公顷(43258.65亩),占13.8%;村庄14728.51公顷(220927.65亩),占70.5%;采矿用地6.92公顷(103.80亩),占0.03%;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365.16公顷(5477.40亩),占1.75%。

(七)交通运输用地4419.92公顷(66298.80亩)。其中,铁路用地286.9公顷(4303.50亩),占6.49%;轨道交通用地14.86 公顷(222.90亩),占0.34%;公路用地2281.07公顷(34216.05亩),占51.61%;农村道路1827.13公顷(27406.95亩),占 41.34%;机场用地0.02公顷(0.30亩),占0%;港口码头用地9.94公顷(149.10亩),占0.2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31490.46公顷(472356.90亩)。其中,河流水面4217.61公顷(63264.15亩),占13.39%;湖泊水面1242.66公顷(18639.90亩),占3.95%;坑塘水面 10426.46公顷(156396.90亩),占33.11%;沟渠13020.91公顷(195313.65亩),占41.35%;水工建筑用地2582.82公顷(38742.30亩),占8.2%。

淮安区“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淮安区国土利用状况,各镇(街道)、园区、各有关部门要把“三调”成果作为相关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广泛推广应用。要透过“三调”数据分析研究淮安区在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用地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采取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盘活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推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升土地开发利用质量和效益,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淮安市淮安区第三次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安分局

2022年4月18日

(来源:淮安区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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