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科室成本的归集
指通过健全的组织机构、按照一定的统计要求及报送程序,将成本费用直接或分配归属到耗用科室,并形成科室直接成本的过程。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费用类科目应按照各具体科室进行核算,归集各科室发生的能够直接计入各科室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各科室的直接成本,按科室性质直接形成医疗业务成本和管理费用。
不能作为具体科室直接成本的部分应纳入管理费用统一核算。
人员经费
根据会计分期和权责发生制原则,按成本明细项目采集到担任相应角色的人员,按核算单元对全院人员进行定位,将员工发生的各项人员经费直接计入该成本责任中心的成本。
其中,工资津贴、绩效工资按计提发放项目采集到个人;社会保障缴费按养老、医疗保险等项目采集到个人;住房公积金按实际发生数采集到个人。
如果医院门诊无法细分到下一级核算单元(如: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其门诊人员费用须依据收益情况摊销至各科室。
药品费
以“临床开单、药房发药”信息为基础,按门诊用药、住院用药等对药品进行分类核算,根据实际消耗药品,依据医院药品管理条件,选择个别计价、先进先出或加权平均等方法中的一种方法并保持不变,采集开单科室的药品成本。
卫生材料费
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建立二级库房卫生材料管理制度,高值耗材应当使用个别计价法,按单品种卫生材料采购成本和二级库房实际用量归集各科室的卫生材料成本。对于未列入医院二级库房卫生材料管理范围的材料,按各科室消耗的材料费用直接计入其成本;对于列入二级库房卫生材料管理范围的、领用而未消耗的材料,视同库存材料管理,不计入成本。
固定资产折旧
医院应当按照规定的固定资产分类标准和折旧年限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以固定资产原值为基础,按会计期间、固定资产类别和品种将固定资产折旧核算到每一个成本核算单元。其中,房屋类固定资产按核算科室的面积计提折旧;设备类固定资产按核算科室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医院无形资产应当自取得当月起,在预计使用年限内采用年限平均法分期平均摊销,按受益科室确认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提取医疗风险基金
以临床、医技科室当期开单医疗收入的1-3‰计提
其他费用
1.房屋、设备维修费:常规维修费用按科室(房屋、设备实际占用科室)实际发生数记录,直接计入该科室成本;设备维保费用按维保期间分期计入(符合大型修缮标准的固定资产维修支出增加固定资产原值,计提折旧)。
2.水、电、气费:应遵循重要性原则,能够直接计量到相应的核算责任中心的,按照实际发生数,据实核算成本;无法单独计量的,以人员、面积或床位比例作为参数向全院其余科室进行分配。
3.办公费、印刷费:按实际发生的办公性质的费用直接计入或按领用记录计量计入。
其他:按核算科室的实际消耗量直接或采用一定方法计算后计入费用。例如,物业管理费、取暖费等可以按照占用面积计算得出各核算科室的费用。
科室成本归集过程中,对于不具备工作量统计条件且服务于全院科室的费用消耗(如交通费等),可统一按人员比例计算计入各核算科室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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