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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开户要输入银行卡密码(银行理财经理知道了银行卡密码)

在银行柜台买两百万元理财产品,居然被银行职员欺骗,钱进了私人账户,打了水漂。涉案的银行职员被判刑了,顾客的钱却一分都还没要回来。


2018年,第一次申购理财产品认购书


法院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免渡河支行及内部业务照片


民事起诉状书


郭明代理律师李华向澎湃新闻提供民事起诉状显示,1月,郭明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农行免渡河支行给付款项186万元及存款期限内利息和逾期利息,随后增加诉讼请求至本金1939800元。


郭明认为,罗金国作为农行负责人期间,将存款私自挪走使用与否,均是银行的管理问题。


法院传票显示,前述案件原定6月18日9点在牙克石市法院审判庭开庭。案由是金融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6月24日,郭明称,因被告方的代理律师在外地,疫情原因不能及时到庭,开庭延期。


“(希望)农行给储户一个公道,恳请法院负责人及时与农行沟通,想办法尽快开庭。”郭明说。


针对上述情况,银行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赔付责任?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亚认为,如果在银行办理申购理财产品业务,而且银行也出具了投资理财业务凭证,若印章是伪造的,或者有人变造,仍不能把相应责任和后果要求相应投资理财人来承担。上述案件情况,银行是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李亚进一步解释,投资理财人在银行办理业务,是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这是一种可信赖利益保护,作为投资人来说,他没有办法去一一核实银行的各种证件证章真伪。如果需要核实证件证章真伪,这属于公安机关的业务,非投资人。


李亚还称,从银行角度来说,因为钱实际上没有进入银行的理财账户,银行方面肯定是对外来推责任。但是从司法角度来说,银行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因为当事人基于这种信赖利益保护,在银行柜台购买相应的理财产品,至于印章的真伪,不是作为投资人该判断的问题,应是银行内部的合规管理,或者说内部的风控没有意识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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