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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巾商标分类明细(商标分类35类明细)




穿了三十多年的衣服,才知道,衣领上的商标是需要剪掉的。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买了一条围巾,然后上面是带着商标的,好几个,有标注着分类洗涤方式的(后来查询才商标知道叫水洗标),有标注尺码分类的,还有啥生产地址,品牌名字啥的。因为太多,有点影响美观,而且上面有个小剪刀跟边缘线的标志,就上网搜索,然后发现,这个东西是应该剪掉的(因为国内很多衣服品牌的小商标上是不会有那把小剪刀的,传说在西方只有穷人和没底蕴的年轻人才会将商标故意露出来给别围巾人看)。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这么多年穿衣服都穿错了。然后突然觉得很丢脸,就感觉找出了自己所有的围巾衣服,准备都把这个小商标给剪掉了。





但是转念一想,其实也没啥丢人的,毕竟,每个人的从小到大的认知并不能覆盖社会的方方面面。从小穿的衣服确实没有这个概念,也没穿过啥大品牌,不知道这个商标需要拆掉是很正常的。这就跟城市的孩子到了农村可能分不清韭菜跟冬天的小麦一样(其实是有点夸张了,他们应该是认识的,这种善意的谎言应该是表现自己的拙笨,让来自农村的我们找到些许的平衡)而且,还特意查询了一下,有人是建议不要剪掉这个小包装的,因为剪不好的话很容易把衣物给弄出个小洞。还有的说,品牌标签是可以剪掉,但是洗涤标签就尽量不要剪掉,因为在洗涤标签上有很多洗衣服时的注意事项。然后就觉得自己还不是那么丢脸,这三十多年没剪掉也不是很丢人,但最后又觉得,这毕竟还算是一个挺常见的问题,干脆还是剪掉吧。




这商标就有点类似于人生三个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剪掉明细商标、不剪商标、还35类是剪掉商标吧。




这里就牵扯到一个常识的问题。前面已经说到了,每个人的认知水平不同,有高有低,但是,常识应该是共同的。比如,大家都知道,35类屎是不能吃的,尿是不能喝的,这就是常识,如果,有人要拿出在极端情况下屎可以吃,尿可以喝,这就是抬杠;再如果,有人如果通过科学的手段去分析,吃屎喝尿其实明细不会影响身体健康,那就是又蠢又坏。尽管如此,尽管常识是共同的,但是,对于常识的掌握,大家还是不同。说起来有点啰嗦,稍微总结一下就是:大多数情况下,我们要原谅那些在常识上犯错误的人,因为,他们可能真的不知道。





那么,买来的衣服上的商标需不需要拆除,这到底是不是一个常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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