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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资格登记

新手办税指南之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事项名称】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事项描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本事项为国税业务。

【受理部门】

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

地址: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址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联系电话:可在各地税务机关官方网站查询,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查询。

【办理时限】

(一)纳税人办理时限

无具体办理时限要求。

(二)税务机关办理时限

报送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受理后即时办结。

【报送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原件/复印件

份数

备注

1

《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原件

2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不需要提交。

【办理流程】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 50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8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若干条款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2010〕139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旅店业和饮食业纳税人销售非现场消费食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17 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 年第 75 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取消进户执法项目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 年第 31 号)

【温馨提示】

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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