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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单位盖章(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



所得税汇缴筹划从扣除凭证入手


文 / 大师姐(上市公司CFO)


收到风云君的信息,说最近跟上市公司的人聊天,总有财务方面的人士问起所得税汇算清缴相关问题。可惜风云君在财务这块不是专业(偷笑),所以现场总是抓耳挠腮,掏手机偷偷把问题发给我——问题比较少或者比较小的话,我一般就直接回复了,但是这次的话题却比较大,也确实需要一篇成系统的文章来详细论述。


咱也把话说明白了:这篇文章要是阅读量不高,大师姐我可不负责任。这就当成一次纯干货的阅读测试吧。



一:常见的税前扣除凭证


说实话,公司的汇算清缴工作,平时都是财务部经理在负责实施,我这个CFO倒是关注的并不多,我关注的是在前期决策,事中控制和事后评估方面的把控。任何事情运筹帷幄方能决胜千里,所以,所得税汇算清缴这件事,虽然时点安排在来年的5.30之前,但他清缴的是前一年的事情,更不能等到来年做时才去重视和关注。


由于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的是法定扣除,因此,一项支出能否税前扣除,首先要看其是否属于税法允许扣除的支出,然后再看该项支出对应的支付凭证能否作为有效扣除凭证。


在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因素中,涉及项目最多、变数最大的是各项扣除金额,其表现形式就是各类扣除凭证(也就是我们平时说的发票)。在预缴所得税时,扣除凭证是否有效对所得税的影响尚不那么明显,但在汇算清缴时,必须取得有效凭证方能进行扣除。哪些凭证可以作为有效扣除凭证,此时也就成了征纳双方争议的焦点。


常见的税前扣除有效凭证主要有以下几种:


1.购买货物、 服务,接受劳务、受让不动产、无形资产,支付给境内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该企业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发票;


2.支付给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军队等非企业性单位的租金等经营性应税收入,该单位开具(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


3.从境内的农(牧)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农(牧)民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或者企业自行开具的农产品收购发票;


4.非金融企业实际发生的借款利息,应分别不同情况处理:


(1)、向银行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该企业开具的银行利息结算单据。


(2)、向非银行金融企业、非金融企业或个人借款而支付的利息,须有借款合同(或协议)、付款单据和发票;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并进行税前扣除时,应提供“(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情况说明”。


(3)、为向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款而支付的融资服务费、融资顾问费,应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


5.缴纳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征缴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6.缴纳可在税前扣除的各类税金(费),税务机关开具的表格式完税证明;


7.拨缴职工工会经费,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


8.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国土部门开具的财政票据;


9.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社保机构开具的财政票据(社会保险费专用收据或票据)。


10.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和银行转账单据。


11.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用于法定公益事业的捐赠,财政部门监制的捐赠票据,如《公益性单位接受捐赠统一收据》等。


12.由税务部门或其他部门代收的且允许扣除的费、金,代收部门开具的代收凭据、缴款书(如工会经费代收凭据)等。


13.根据法院判决、调解、仲裁等发生的支出,以法院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以及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和付款单据。


14.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按照《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25号公告发布)的规定执行。


15.支付给境内单位和个人的非应税项目又非政府部门收取的费金,如非价外费用的违约金、赔偿费,解除劳动合同(辞退)补偿金、拆迁补偿费等,凭盖有收款单位印章的收据或收款个人签具的收据、收条或签收花名册等单据以及已签订的合同,并附有收款单位或个人的证照或身份证明复印件为辅证。


16.支付给中国境外单位或个人的款项,应当提供合同、外汇支付单据、境外该国规定的合法凭据或单位、个人签收单据等。税务机关在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并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



二:税前扣除及有效扣除凭证管理的特殊规定


纳税人所取得的发票、收据等凭证,票据自身和内容及开具均须真实且符合相关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伪造、变造、虚假的票据等不得作为有效扣除凭证。


特殊支付项目还应将相关资料作为附件或备查资料。有些支出即使符合规定比例,也取得有效凭证,但仍不能扣除。


1.工资扣除,须有工资分配方案、工资结算单、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扣缴情况以及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保险名单清册。


2.会议费支出,须有召开会议的文件、通知、会议纪要、参会人员的签到单等能够证明会议真实性的资料以及会议费用明细单等。


3.企业集团或其成员企业统一向金融机构借款分摊集团内部其他成员企业使用的,借入方凡能出具从金融机构取得借款的证明文件,可以在使用借款的企业间合理的分摊利息费用,使用借款的房地产企业分摊的合理利息准予在税前扣除。


4.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现行企业所得税征缴方式为按季(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三:财务管控应向前端渗透


所有这些扣除凭证,事实上都是在平时经济业务发生时获取的,所以对扣除凭证有效性的筹划和把控要起于事前,很大一部分在高层决定战略规划的时候就已经定下了。


因此,我还是主张财务管控要向业务前端渗透,财务总监要在制定战略规划的时候就考虑到所对应的业务模式下有效票据取得的可能性和规范性;会计人员要在日常报销审批流程中就做好单据的有效性和合规性把控,尽量做到把一切问题解决在财务核算之前。


之于财务核算过程中所产生的问题,一般我会主张在每年末的11月份和12月份两个月,要求财务对本年度的财务核算先自行开始自查自纠,把发现的问题在12月份结算关账前全部自我调整到位,尽可能做到纳税申报和企业财务核算相关数据保持一致,除如坏账准备等事项由于税务政策和会计准则间的差异造成的纳税调整外,避免其他纳税调整事项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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