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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个体户核定征收(江苏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自今年疫情发生以来,为推动全市企业快速复工复产,降个体户低的企业运行成本,宿迁市出台“宿迁惠企16条”,国家和省后又相继出台了阶段性减免社保费政策。为确保政策落实,宿迁市迅速行动,建立企业划型部门会办机制,简化企业申报流程,宿迁实行企业"免填单、免申报"征收,直接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相关工作成效显著。2至11月已为全市1.82万家参保单位减免的社保费18.36亿元,预计2020年全年为全市1.82万家标准参保单位累计减免社保费20.17亿元。


一是精确划分企业类型。市人社部门主动会同统计、工信、民政等部门,充分比对数据,确保每家划型均有据可依,第一时间完成全市16361家参保单位的划型。其中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15297万家;大型企业标准、民办非企业、社会团体等其他参保单位1064家。


二是精个体户简企业申报程序宿迁。符合减免条件的参保单位,实行“不见面服务”,核定“免填单、免申江苏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单位划型结果,江苏“主核定动减免”参保单位社保费,参保单位直接至税务部门缴费即可。


三是精准落地减免政策。根据减免政策,调整社保系统计费参数,在精准划征收分企业类型的基础上,分户核定企业社会保险费适用费率、应缴额,并同步传递税务部门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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