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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总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河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省总工会拨付2021年度第一批疫情防控专项资金


1500万元慰问一线防控人员


近期,石家庄、邢台、廊坊等地相继出现新冠肺炎病例。省总工会今年继续从经费中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防控专项资金”),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专项工作。


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坚持向疫情防控工作一线倾斜的原则,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街道(社区)干部职工、环卫工人、物资保障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及其封闭工作和防疫期间无法照顾的直系亲属的慰问,用于对参与疫情防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者的慰问,用于购买物品物资支援疫情防控工作。


省总工会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采取灵活慰问形式,一般不开展面对面慰问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减轻基层工会和医务人员负担。要坚持聚焦防疫一线、聚焦承担繁重防疫任务职工的工作方向,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采取资金慰问与物资慰问相结合、地方工会集中慰问与基层工会广泛慰问相结合的工作方法,科学有序开展关心关爱坚守疫情防控一线职工的慰问工作。慰问金实行实名制发放,省总工会下拨的资金与各市各单位工会的疫情防控资金统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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