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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编(承德市人力资源部和社会保障局官网)


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


工作人员15名


因工作需要,根据《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面向全省公开选调15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和名额


1、综合文字类岗位10名。(1)省委办公厅机关综合文字岗位8名,岗位代码001;


(2)省国家保密局综合文字岗位2名,岗位代码002。


2、技术管理类岗位5名。(1)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技术管理岗位2名,岗位代码003;(2)省国家保密局保密政策法规岗位1名,岗位代码004;


(3)省保密技术检查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保密指导管理岗位2名,岗位代码005。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热爱办公厅工作,勤奋敬业,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较强文字写作能力和机关业务能力。


2、须符合报考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详见《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资格条件表》(附后)。


3、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中共党员,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不在此列)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的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科员及以下干部报考年龄30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干部33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副处级干部36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2015年12月1日。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副处级干部未满任职试用期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干部档案等有违反规定情况的;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宜办公厅工作岗位的;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初审和打印准考证


1、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月11日(星期五)中午12︰00。报名人员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点击“2015年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


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本次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调政策和拟选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


(3)网上报名时须使用有效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信息提交成功的,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可修改)”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规范填写《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11日(星期五)下午17:00。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按照规定,报考人数与选调计划比例不得低于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3、打印准考证。2015年12月14日(星期一)上午8︰00至12月16日(星期三)下午18︰00,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登陆河北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


(二)笔试


1、笔试内容。综合文字类岗位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文稿起草能力等综合素质;技术管理类岗位主要测试文字写作能力和保密专业技术能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满分100分。


2、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中下旬。考试地点设在石家庄市区,具体考试时间、考点考场安排和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3、公布笔试成绩。笔试结束一周后,考生凭准考证号在河北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成绩、综合文字类岗位进入复试人选、技术管理类岗位进入面试人选。


4、确定进入复试、面试人选。


(1)综合文字类岗位(岗位代码:001、002)需进行复试,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复试人数1:5比例确定复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复试。


(2)技术管理类岗位(岗位代码:003、004、005),分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三)综合文字岗位复试


1、复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文稿起草能力。满分100分。


2、复试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分岗位按照笔试和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四)资格复审


对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副处级干部还需提供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因具有河北省涉密岗位资格证放宽报名条件的,还需提供河北省涉密岗位资格证原件。


符合条件者准予参加面试。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或未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综合文字类岗位按笔试与复试成绩之和、技术管理类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面试


1、面试方式和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综合分析、应变决策、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及其他能力。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于2016年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合成综合成绩


综合文字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 复试成绩)÷2×60%〕 (面试成绩×40%)。


技术管理岗位综合成绩=(笔试×60%) (面试成绩×40%)。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报考岗位确定体检人选。选调名额与体检人数的比例为1:1。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高者、基层工作经历长者、学历高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考察和政审1、体检。由省委办公厅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同时,身体状况符合办公厅岗位特殊要求。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该岗位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考生实际情况进行递补。


2、考察和政审。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选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并按相关岗位要求进行政审。突出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工作表现、作风及廉政情况,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及回避等情况。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调动手续省委办公厅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进行为期3个月的借调试用。试用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和试用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四、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通过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brsw.cn)、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和《河北日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信息;考生可通过河北省人事考试网(www.hebpta.com.cn)查询报名审查、笔试成绩、复试入围、面试入围等信息。



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95人一、选聘名额


本次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其中市中心医院80名,市中医院5名,市口腔医院4名,市疾控中心5名,市医学情报站1名。详见后《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二、选聘条件及方法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本次选聘采取面试答辩、专业技能测评、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按照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收费标准,每人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12月3日(共3天,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00-17:00)。


2、报名地点:市卫生计生委(双桥区石油南路,承德二中旁边,乘公交车28路石油南路南口下车即到)


联系电话:0314-2157312


3、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报名。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注意事项》,认真填写打印《2015年承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选聘报名信息表》(表格下载请登陆:http://www.cdws.gov.cn/web/Main/NewsView-by1.asp?ID=302&SortID=23),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4、报名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执业资格证及有关证明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毕业证须在学信网查询并打印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须提交本人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小2寸照片3张。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名资格,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以下网址为本次公开选聘工作信息发布网站,请考生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承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cd.lss.gov.cn


原承德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cdws.gov.cn


2、咨询电话:0314-2157312


3、监督电话:0314-207721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第七一八研究所招聘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八研究所创立于1966年,位于河北省邯郸市,占地约90万平方米,是集科研开发、设计生产、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国家级科研单位。


一、事业编制招聘专业及待遇



事业编制人员只招博士研究生。


博士后提供住房补贴15万元,博士研究生提供住房补贴12万元。


博士后正式报到后适应期为一年,每月6500元;


博士研究生正式报到后适应期为一年,每月5500元;


适应期满执行内部岗位工资。


二、企业编制招聘专业(岗位)及待遇



企业编制只招硕士及其以上研究生,落户河北省邯郸市,档案由省人才代管(单位户)。


硕士研究生正式报到后适应期为一年,每月3700~4000元;


博士研究生正式报到后适应期为一年,每月5500元;


适应期满执行内部协议工资。


三、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河北省邯郸市展览路17号邮政编码:056027


单位网址:www.peric.ac.cn


联系电话:(0310)7189467、7189468


联系人:武建华(事编)孙岩(企编)


四、应聘方式:(一)E-mailhrm718@188.COM(事编)718rsc@163.COM(企编)


电子邮件主题:学校 学历 姓名(Word格式附件发送)


(二)中船重工第七一八研究所QQ招聘群(请将简历发至指定邮箱再加群)中船重工718所招聘QQ群1(硕士研究生):130336167中船重工718所招聘QQ群2(博士研究生):286775214定州市卫生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


为满足我市卫生系统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和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定市府办〔2010〕12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工作人员4名、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6名(含定向招聘人员5名),共计40名(具体招聘岗位需求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专业要求:2015年(含)以前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为1990年1 月1日(含)以后出生人员;研究生学历放宽为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乡镇卫生院各专业可放宽到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应(往)届毕业生。年龄为1980年1 月1 日(含)以后出生人员。


四、招聘条件


1、具有定州市户籍(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户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卫生事业;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或技能条件;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6、定向招聘人员为截止目前在我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未就业的大学生村医和“三支一扶”计划基层服务项目医学专业志愿者。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政府举办的医疗卫生机构正式工作人员;2、受到党政纪处分没有解除的;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4、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3日—12月6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报名地点: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


应聘者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个岗位,需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与考场使用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定州市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详见附件2,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认真填写);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④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01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⑥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比例一般为1:3,如招聘岗位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招聘岗位。


(二)笔试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为2015年12月12日(应聘者于2015年12月10日-12月1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与内容: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试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理论知识、职业综合能力、法律法规和写作知识;医学专业知识是报考岗位所要求具备的的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医学(其他)专业知识占75分,《公共基础知识》25分。笔试成绩于2015年12月26日前登录定州市政府网或到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公示栏查询。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


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拟于2015年12月24日-12月25日到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凭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拟定为2015年12月26日,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形式及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记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面试评审由七名考官构成。考官由具备考官资格的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担任。面试考官在专家库中由主管部门采取抽签的办法随机确定。面试考官入闱管理后,随机抽签确定面试场次。考生面试前半小时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面试在同组半天完成。面试过程由纪检监察人员全程监督,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性。


面试题本由市招聘办抽调相关专家、学者根据各岗位需求条件和应掌握的基本技能,在封闭状态下拟定。


每半天面试结束,即公布面试成绩。


4、考试总成绩


整个面试结束后公布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得分 医学(其他)专业知识得分)×50% 面试成绩得分×50%。(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件及材料,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录取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参加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数。体检由市招聘办组织,指定一所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考核


由用人单位按照市招聘办的统一要求,组织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在综合考察的基础上写出考察报告。考察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不得聘用。不合格者说明理由。。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的笔试、面试、综合成绩、体检、考核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在用人单位和市招聘办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选岗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人员,按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由拟聘人员依据分组招聘计划选择相应招聘岗位。岗位确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发《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聘用人员凭《定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录取通知书》,在30日内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确定人事关系,并与聘用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招聘单位原则上应在公示期满后的30日内办结审批及相关手续,并适时通知应聘者报到上岗或组织岗前培训;应聘者自接到报到通知的30日内,应及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定办发〔2006〕87号文件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招聘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1、凡自动放弃选岗或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报到者,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定州市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2、招聘相关信息在定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关注。


(九)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市监察局举报电话:2313140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报电话:2589823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举报电话:2560358




武警学院2016年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一、接收专业


治安学、侦查学、情报学、刑事科学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信息管理与系统、信息网络安全检查,热能与动力工程,高分子材料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外交学、政治学、行政学。


二、接收对象


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含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统一考试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博士毕业生。重点接收国家“985”工程、“211”工程院校,教育部、公安部直属院校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重点高校毕业生。


三、接收条件


(一)政治合格,现实表现良好,入伍态度端正,志愿献身公安保卫事业,政治面貌必须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符合公民应征入伍的政治条件。


(二)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4周岁(截止2016年8月31日)以下,按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身体条件需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后卫〔2015〕904号)。


(四)每名报考人员在全国公安现役部队范围内限报一个单位,凡重复报名的考生一律取消录取资格。


(五)下列对象不属于招聘范围:1.广播电视大学、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自修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职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民办大学、独立学院、成人高校毕业生;3.普通高等院校招收的委培、定向毕业生;4.军队院校为地方培养的毕业生;5.有国(境)外学习经历的毕业生;6.在校学习期间,必修课程重修和补考累积4门以上或1门以上补考不及格的毕业生;


7.被作留级处理或中途休学超过半年(不含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在校期间因违反纪律或其它原因受过处分的毕业生。


四、主要待遇


(一)经岗前培训合格后,可批准转为现役武警警官。博士研究生定正营职或专业技术10级,授予少校警衔或定文职6级。


(二)博士研究生发放安家费3万元。


(三)符合随军条件的,学院负责办理配偶户口迁移、子女入托手续。


五、招聘程序(一)有意者请一律使用邮政EMS或挂号信方式将以下材料寄送至学院(电子版发送至wjxygzyx@sina.com):1.个人自荐材料,注明联系单位、地址、电话;2.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3.最新成绩单(加盖成绩管理部门印章);4.《个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5.个人近期一寸红底免冠照片2张。


如不录用,以上材料概不退还,报名截止日期为2015年12月20日。根据个人报名材料进行初选,对初选合格人员,于报名截止之日,电话通知本人,做好应试准备。


(二)参加知识能力考试、试讲(面试)、身体检查、体能测试、心理素质检测和政治审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测试合格人员,学院与其签订就业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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