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汇算清缴无票成本如何做会计分录(汇算清缴时没有发票的成本费用)

国税总局2014年第39号文明确列示了有三种情况不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究其根本那就是得实际发生了业务,且符合商业实质,能保证合同流、资金流、物流一致。


国税总局2014年第39号文说明这三种情况不属于虚开发票,那如果我们已经开具销项发票,进项发票对方还没有开具,那能否凭入库单、合同等资料作为成本入账并税前扣除呢?这就要看成本费用发票到底什么时候会到,如果在汇算清缴前发票可以到,则允许所得税前列支,如果汇算清缴前不能取得进项发票,则相关的成本费用就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


同时要记得,在没有成本费用发票的时候,做账与不做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性质,到所得税汇算清缴,成本费用发票依旧没到,那就要做纳税调增,但直接不做账,就属于偷税漏税了。


国税总局2014年第39号文,明确说明这三种情况不属于虚开发票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