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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银行卡开户行(枣庄农商银行开户行查询)

又到一年缴费季。今年是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后的首个集中征缴期,为做好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近日,枣庄各区(市)税务、医疗保障等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快来看一下吧~



2.“居民医疗”:按照系统自动默认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260元缴费。(若新生儿缴纳2019年220元医保需重新选择右上角缴费年度)。


3.“居民养老”:2020年城乡居民养老根据档次自由选择缴费。


4.“社保费补缴”:如果补缴以前年度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需先前往医保或人社部门做补缴申报后再选择“社保费补缴”模块进行缴费。


5.“增加人员”:输入缴费人身份证号和姓名即可增加参保人员。


(注意:增加人员无人数限制,一人注册后可多人缴费。新增参保户需先到人社或医保部门进行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操作)


(三)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税务局网站进入“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者下载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保险费。


电子税务局手机APP二维码


(四)银行柜台。目前,参保人员可凭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社保卡等任一证件到以下银行柜台缴纳: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枣庄农村商业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


(五)委托村居代收。为提高征缴质效,降低征缴成本及资金风险,已按照相关规定委托村居集中代收。镇街协办人员通过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委托代收社保费申报模块进行城乡居民虚拟户申报缴费。


(六)办税(缴费)服务大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大厅及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便民服务大厅办理。


六、咨询方式


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医保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人社、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


枣庄市税务局峄城区税务局


峄城区医疗保障局


峄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峄城区税务局


办税服务厅办公地点


峄城区市民中心。


办公地址:枣庄市峄城区坛山东路;邮编:277300;联系电话:0632-7711954。


台儿庄区


关于2020年度台儿庄区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通告

为做好2020年度台儿庄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缴费人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对象


具有本区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在我区行政区域内长期居住且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区户籍人员及其随迁子女。


二、缴费时间


2019年10月1日至12月20日(节假日不顺延)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参保缴费时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自然年度缴纳,次年1月1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的,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资金在内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三、缴费标准


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枣医保发[2019]48号)规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60元。参保人应按缴费标准,一次性足额缴纳全年城乡居民医保费。


按市、区有关文件规定,继续免除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五保供养对象、残疾人、优抚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及70周岁以上老年人参保费用,减免60-69周岁老年人50%的参保费用,减免资金由区财政承担。60周岁至69周岁和70周岁以上人口数以参保居民二代身份证信息为准,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周岁)统计计算。2020年涉及计划生育政策享受减免的参保人员,免除农村独女家庭和合法生育两女绝育家庭个人参保费用,减免农村独子户家庭个人应缴纳部分50%的费用,减免资金区、镇街各承担50%。非本区户籍的人员在我区参保不享受减免政策。符合减免政策规定的各类参保人员信息由各主管部门负责提供。


四、征管模式


自2019年4月1日起,台儿庄区范围内原由社保部门征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交由税务部门征收承接原有渠道征收。集中缴费期内,税务机关征收城乡居民社会保险费,继续保持“政府统一组织、多方协作配合、集中征收(委托村(社区)等集中代收)”的管理方式。


新参保或需要补缴的居民需要先到户籍所在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核定应缴费种、应缴费额等明细信息,然后按照税务部门提供渠道缴费。城乡居民新增、变更、迁移参保登记以及权益记录发放仍由医保经办机构负责。


2.微信。参保人可通过关注并登陆“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在专题专栏中,通过“社保费缴纳”登陆后点击缴纳居民医疗。


3.网上银行。目前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山东省农村商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已开通网上及手机银行缴纳社保费业务。


4.办税(缴费)服务厅。携带身份证、银行卡到办税服务厅及设有税务征收窗口的社保费征收大厅办理。


(二)委托机构代收。按照原征缴方式,到村(居)委会、社区等集中缴纳。


六、咨询方式


对城乡医保政策、待遇兑现等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医保经办机构咨询;对缴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以向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进行咨询。具体咨询方式如下:


1.台儿庄区医疗保险事业处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兴中路7号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楼


联系电话:0632-6652120 、6682128


2.台儿庄区税务局社保费缴费服务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运河大道3789号


联系电话:0632-6658106


3.台儿庄区税务局泥沟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泥沟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6511809


4.台儿庄区税务局涧头分局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涧头集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6757137


5.台儿庄区运河街道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运河街道办事处驻地


联系电话:0632-8055898


6.台儿庄区邳庄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邳庄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6851069


7.台儿庄区马兰屯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马兰屯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8025966


8.台儿庄区泥沟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泥沟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6511702


9.台儿庄区涧头集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涧头集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6757208


10.台儿庄区张山子镇政府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台儿庄区张山子镇驻地


联系电话:0632-8025002


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台儿庄区税务局


枣庄市台儿庄区医疗保障局


2019年10月15日


(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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