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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后个税抵扣项目如何处理(申报了个税对失业金有影响吗)




黑天吗鹅事件下,大大小小的企业在生产经营上都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此国家在税收方面发布了很多“续命”好政策,其项目中多地出台了关于小税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如《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后的通吗知》(津政办发[2020]1号)第十五条:“对受疫情影响后企业停产或遭受重大损失,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对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临时减免”。


另外国家也逐步发布了对于社保的利民优惠,如下:对



这些税费减免政策对于企业来说当然是重大利好,但是我们财务人员面对这么多利好政策,也需要进行消化处理,比如减免税费的账务处理,已成为我们必项目须考虑的问抵扣题。那么遇到疫情期减免税费及社保的情况,到底是全额计提然后减免部分计入营业外收入?还是直接按实际减免后的计提,甚至是全部减免无需申报账务处理呢?我们来分情况总结下:




一、账面已全额计提,之后优惠政策出台该如何调账?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之前已全额计提个税,后续优惠政策出台可在缴纳时做对应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银行存款


   税金及附加/营业外收入/其他收益等(减免金额)


  提醒:小企业会计准则中无“其他收益”科目。




  (二)企业统筹社保部分减免,此前已全额失业计提该如何调账?


  分两步骤走:


  1、已经全额计提但未缴纳的,需要将减免金额的计提分录红冲处理: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红字,减免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红字,减免金额)


  2、若是已经按计提的全额缴纳的,那么需要根据当地部门规定的退、抵方法确定处理:


 了 (1)用于处理抵减以后期间的,无需账务处理,“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保”自然抵减即可。(比如可抵减减征后剩余的单位缴费部分)


  小贴士:自然抵如何减是因为“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保”借方科目反映的是实际缴纳的社保,多缴了该科目借方金额会大于贷方,以后期间少缴即可抵减。


  (2)当地部门确定退还的,在实际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借: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红字,退还金额)


  小贴士:收到退还社保款项时冲销多支付的“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时,应借方红冲该科目。因为该科目贷方核算的是计入成本费用的薪酬情况。




二、尚未进行账务处理,如何正确入账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的减免


  1、免征无需账务处理;若为减征,则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借:税金及失业附加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房产个税税/应交城镇土有影响地使用税


  2、缴纳时:


  借申报: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应交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处理银行存款




  (二)企业统筹社保部分减免


  1、免征无需账务处理;若为减征,则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计有影响提社保、工资时: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含个人了承担保险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2、缴纳社保时:


  借:其他应付款——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个人承担社保部分)


   应付职工薪酬——失业金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单位承担部分按减征后的金额入账)


   贷:银行存款


  提醒:注意当前疫情期社保减免优惠政策涉及的是养老、工伤、失业及医保的单位缴纳部分。


  3、缓缴社保:


  根据疫情期当前政策,企业还可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其账务处理需要照常计提,只是延后缴纳,在实际缴纳后再进行缴纳的账务处理。




三、备案及申请情况

  (一)临时减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目前该类减免多为地区性政策,各地办理流程不一致,可根据当地公布的内容进行准备,如天津地区的要求为:


  1、办理流程:


  纳税人向房产、土地所在区税务局提出减免税申请。纳税人提供资料齐全准确后,税务机关受理纳税人申请,按困难减免审批流程进行审批。税务机关在受理纳税人申请后27个工作日内完成减免税审批,向纳税人反馈审批结果。


  2如何、报送资料:房产、土地权属证明;财务报表;抵扣减免税申请(申请中应详细描述受疫情影响的具体情况)。




  (二)社保减免优惠政策


  目前发布的政策通知中暂未要求享受社保减免政策的纳税人去税务局备案,可根据当地公布的内容进行,比如《广东地区的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失业金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有关申报征收退费事项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医疗保障局通告2020年第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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