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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代理记账许可)

关于公示2021年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的通知


中总协代[2021国家]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关于做好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总秘 [2017] 60号)和《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评定办法》要求,2021年1月至6月,共有300余管理系统家企业提许可出申请参与等级认定工作。为更加全面、客观、准确地进行等级认定工作,中国总会计师协会邀请行业协会、领军企业等方面专家对参评企业进行了评审。经审核,确定82家企业符合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机构定标准。同时对2018-2020年取得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的企业进行复审。




现将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结果及复审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15天,代理若有异议请与中国总机构会计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分会联系国家。记账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李佳红 吴诗雨


联系电话:010-88191562


电子邮箱:dljz@cacfo.com



许可

附件1: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管理系统构等级认定结果


附件2:2021年度代理记账机构等级认定复审记账结果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


二〇二一年七月五日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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