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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注册闸北区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暂停)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03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确认,于2022年3月16日以线上会议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 《公司2021年度总裁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公司2021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若利润分配方案通过审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未达到归母净利润30%,原因系:近年来,公司投资了多个数据中心项目,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同时,随着“双碳政策”、“东数西算”等政策指引,未来对数据中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科技创新的研发需求也将随之持续增长,为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公司主业发展仍需大量的资金支持。公司2021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六、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报酬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1年度,本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进行审计,2021年度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的财务审计费用为75万元,对公司的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合计95万元,无其他费用。本公司不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的差旅费。


七、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罗岚女士、陈军先生、吴浩先生回避表决,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 《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闸北);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九、 《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十、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发展资金需求,防范债务风险,确保公司资金链安全,结合公司2022年度投资经营计划,公司拟于2022年度向商业银行以及其他合格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综合授信,具体授信金额、利率及期限以签订的最终授信协议为准。


在上述授信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十二、 《关于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曾犁先生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徐军先生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林丽霞女士薪酬方案本人回避表决,同意票8票;其他高管薪酬方案,同意票9票。前述各项议案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薪酬福利管理相关制度等规定,在充分体现短期和长期激励相结合,个人和团队利益相平衡,保障股东利益,实现上市公司与管理层共同发展的前提下,董事会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考核,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兼任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十四、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等证券事务相关工作,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决定聘任王臆凯先生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一致。


十五、 《关于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为了加强和规范企业内部控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企业应当结合内部监督情况,定期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自我评价。对此,同意公司制定《内部控制评价办法》以明确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的运转机制及工作要求。


议案详情请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十六、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18日


附:证券事务代表简代理历


王臆凯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93年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国投中鲁果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证券与投资者关系部总经理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04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进行了确认,于2022年3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1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的有关要求,监事会对2021年年度报告发表书面审核意见,我们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公司注册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作为公司监事,我们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闸北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五、《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六、《公司2融资租赁021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报告》(该项议案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


2022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05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4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7%,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08,136,994.5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28,927,19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183,524.7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10.0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注册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盈利111,004,195.9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08,136,994.58元,上市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1,183,524.7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


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数据中心是数字经济的底座,几乎所有大规模使用、存储、运算数据的新型技术都将有效推进数据中心产业的发展。在数字经济、新基建等政策与国家数字化转型发展战略的共同作用下,公司所属数据中心行业发展迅速,对专业化、规模化的数据中心需求也随之增加,为保障公司长远发展,公司仍需持续加强数据中心资源储备及建设。


(二) 上市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中心服务器托管服务,根据客户规模和要求不同区分为批发型和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并形成以批发型数据中心服务为主,零售型数据中心服务为辅的经营模式。


随着公司主营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近年来逐步实现了在华东、华北,华南三大区域的战略性布局,在此基础上,公司充分利用核心竞争优势,持续精耕细作,提高服务质量,紧跟国家“东数西算”的数据中心布局规划指引,积极探索市场收并购等方式实现外延式发展,持续拓展与积累核心城市数据中心资源,快速拓展业务规模及挖掘潜在客户。


(三) 上市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公司全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20,584.0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32.55%;实现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约81,591.3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50.83%;因新投产大规模数据中心,造成固定资产及其折旧短期增幅较大,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1,100.42万元,同比上年减少18.59%。


近年来,公司投资了多个数据中心项目,目前仍有部分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自有资金投入需求较大。同时,随着“双碳政策”、“东数西算”等政策指引,未来对数据中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科技创新的研发需求也将随之持续增长,为把握未来市场机遇,公司主业发展仍需大量的资金支持。


(四)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水平较低的原因


公司2021年末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用于公司数据中心项目投资建设,及业务拓展。


(五) 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公司预计收益情况


2021年,公司完成廊坊市京云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100%股权收购,获得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新兴产业示范区内约50亩土地使用权,以备在该区域开展数据中心业务拓展;此外,2022年公司仍有部分项目处于建设期,仍需进行数据中心项目的建设投资;为顺利推进公司数据中心项目的投资建设,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后续仍将持续需要投入项目建设资金。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兼顾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明确了利润分配政策并能够严格执行,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对现金分红政策及其执行情况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在制订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时作出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的决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规范,充分回报投资者对公司发展的支持。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03881 证券简称:数据港 公告编号:2022-009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238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代理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请见2022年3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披露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8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北区股东大会(具体情暂停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凡符合出席条件的全体股东应于2022年4月7日下午13:30-14:00,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号;受他人委托参加股东大会的,应携带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前往会议地点办理参会登记签到手续。为保证会议正常进行,14:00以后大会不再接受股东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地址及联系人


公司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路1401弄14号16楼


联系电话:021-31762186 传真:021-66316293


联系人:王臆凯


(二)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根据上海上市公司资产重组领导小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下发的沪重组办〚2002〛001号文《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的精神,本公司将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有关规定,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以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06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日常经营形成的


持续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据港”或“公司”)就目前存在的,与控股股东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北集团”)及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经营形成的持续性关联交易的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数据港《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并授权董事会决定日常持续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2、公司已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了上述议案,以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通过,并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3名关联董事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


3、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市北集团及其他关联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将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在预计的合理范围之内,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预计和定价是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和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的,是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证公司2022年生产经营计划的顺利实施,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5、监事会于2022年3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该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审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价格的确定符合市场化、公允化的原则,未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数据港在日常经营过程中,存在代收代付电费、支付电力设备租金、房租及IDC服务等行为。2021年度,数据港与市北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980.65万元,占数据港全年主营业务收入的1.64%,相比去年减少0.27个百分点。


2021年日公司注册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需要,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3,0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列: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注:2021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北集团持有数据港108,467,730股,占数据港总股本的32.98%,为数据港第一大股东,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均为市北集团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市北集团实际控制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6.3.3条规定,市北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企业上海开创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生产性企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市北高新欣云投资有限公司均与数据港构成关联关系。


(三)上述关联企业均依法存续经营,其经济效益和财务状况良好,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房产设备租赁、电费结算、IDC服务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时间,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可能发生的必要和持续的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的市场定价原则和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等日常关联交易。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07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29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361,49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69.注册46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公司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收募股缴款,实际收到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已扣除财务顾问费和承销费人民币23,690,087.34元)。并于2020年9月14日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汇入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310066580013001747883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人民币1,692,149,095.40元扣除公司为发行股份所支付的财务顾问费、承销费、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5,445,740.25元(其中增值税进项税额1,416,379.41元,不含税发行费用为24,029,360.84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6,703,355.15元。上述资金于2020年9月14日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555号《验资报告》。


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缴纳的筹资资金净额人民币1,668,459,008.06元,实际支付了中介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合计772,615.64元,与《验资报告》披露的中介费及信息披露费1,755,652.91元的差异,系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发行费用983,037.27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67,686,392.42元。


(二)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0年度使用48,001,757.19元用于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132,543,323.74元用于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79,423,727.20元用于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519,947,611.89元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合计使用779,916,420.02元。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本年度使用金额


公司本年度使用26,203,828.25元用于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3,505,886.12元用于ZH13-A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使用238,714,939.49元用于云创互通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合计使用288,424,653.86元。


2、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13,125,972.9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


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闸北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南通数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于2020年9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含),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有效期及规定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公司子公司北京云创互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杭州数据港科技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分别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黄浦支行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闵行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上述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公司将在现金管理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结算账户。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内,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8,424,653.86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30日第二届北区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8,662.9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677号《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0年9月23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项说明的专项鉴证报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预计部分资金在短期内将暂时闲置,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性低、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协定存款产品,且该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单项产品的投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产品发行机构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以确保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


上述事项已于2021年8月1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机构已于2021年8月19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后均按照协议如期归还。报告期内具体实施及收益情况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2021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JN13-B云计算数据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共计12,234.66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7月将上述实际节余的募集资金共计12,268.59万元人民币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融资租赁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我们认为,数据港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数据港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暂停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数据港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数据港董事会编制的《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2021年度)。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证券代码:603881 股票简称:数据港 编号:2022-008号


上海数据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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