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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三次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2022年4月30日)


为积极助力疫情防控,帮助企业降本增效,陕西人社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在社保费连续“三降三延”的基础上,今年再次延长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一年,政策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预计减轻企业负担32亿元。同时,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强化基金收支管理,确保做到政策覆盖范围、经办服务标准、享受待遇水平“三个不降低”,为企业和职工吃下“定心丸”。


政策覆盖范围由参保企业扩大到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等6类用人单位。同时,要求各级人社部门优化经办流程,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精准发放,限时落实到位,加快政策落地,让企业轻装上阵。预计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3.2亿元,将惠及企业1.5万户、职工96.49万人以上。


为做好陕西经济稳增长决策部署,助力受疫情影响企业复工复产,在确保社保费待遇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基金不出现缺口的前提下,陕西省人社系统积极主动加强与财政、税务部门协同,对一季度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给予缓缴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间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连续计算,缓缴的失业、工伤保险费不计滞纳金,职工个人权益不受影响。同时,对餐饮、零售、旅游等服务行业给予政策倾斜,可允许缓缴期限不超过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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