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年审 >

确定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确定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具体方法有哪些)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3月15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Tieer Gu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和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制度与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能,依托各自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内部审计的监督、外部审计机构的续聘和公司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等进行了审慎的讨论和审议,保证了公司运转的规范性和董事会相关决议的科学性。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总经理带领公司员工围绕战略目标与经营目标落实业务开展,取得了较好成绩。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有效推进了各项业务的稳健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合并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奕瑞科技2021年年度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保荐机构已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计机构亦对本议案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23号《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董事会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推荐Richard Aufrichti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根据各董事担任的行政岗位(如有)或承担的职责以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领取年度薪酬,并且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领取奖金,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该薪酬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的行政岗位或承担的职责以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制定,并且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领取奖金,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全功能型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议案》


为更好实现公司对境内外资金的集中管理与系统对接,支持集团内公司境外业务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集团内全功能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全权负责处理与该业务有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表决结果: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参加会议人员为公司股东或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 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18日(星期五)至03月2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chtphar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使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公司现就2021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广大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及方式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副总经理方志强先生、财务总监丁宁女士、董事会秘书邱敏女士(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与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3月24日(周四)15:00-16:00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投资者可于2022年03月18日(星期五)至03月23日(星期三)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bchtpharm.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720560


电子邮箱:ir@iraygroup.com


董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3月15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体现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在2021年度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勤勉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的监督职权和职责,维护了股东及公司的合法权益,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全年度的合并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一致同意并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编制,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0323号《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考虑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工作表现、专业能力和服务水准,以及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薪酬根据各监事担任的行政岗位(如有)及公司内部的薪酬制度领取年度薪酬,并且根据公司内部的薪酬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和领取奖金,符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4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每股分配比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484,039,540.68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98,369,975.96元。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2,547,82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9,605,217.2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2.9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 现金分红对公司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5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07 名。


3、业务规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医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等。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7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丁陈隆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郭同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陈剑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最近3年亦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二、拟聘任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结合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经了解和审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同意公司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如下:公司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7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此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也不会对未来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为了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有两点变更:1、公司应收款项账龄分别为“1年以内”、“1~2年”、“2~3年”、“3~4年”、“4~5年”和“5年以上”的计提比例分别为“5%”、“10%”、“30%”、“50%”、“80%”和“100%”,拟变更成账龄分别为“6个月以内”、“6个月~1年”“1~2年”、“2~3年”和“3年以上”的计提比例分别为“0%”、“5%”、“20%”、“50%”和“100%””;2、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由“划分至账龄分析组合,并按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成“单独划分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对其预期信用损失单独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2022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内容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


(1)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估计


2、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会计估计变更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划分至账龄分析组合,并按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估计:将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之间形成的应收款项单独划分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对其预期信用损失单独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2年3月15日起开始执行。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为了更加真实反映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状况,从而更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战略客户回款情况及业务发展情况,在评估公司信用政策以及公司以往应收款项实际坏账核销情况的基础上,公司对应收款项中“根据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会计估计变更:因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发生坏账损失的可能性较小,故公司认为将合并范围内关联方之间的应收款项由原“账龄分析”组合变更为“应收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款项”组合,并由原账龄分析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变更为单独对其预期信用损失进行测试,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外,视为无风险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反映个别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比例的会计估计变更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准确的反映公司实际情况,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经公司财务部门基于2021年期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账龄分布进行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对税前利润的影响金额预计为1,643.95万元。对2022年度税前利润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2年年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账龄分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需对个别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因此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三、 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一) 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能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及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3号——日常信息披露》之《第十六号 科创板上市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变更公告》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8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


暨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一、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说明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因个人原因、工作需要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确认不存在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有关其辞任的其他事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在任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周逵先生、Feng Deng先生任职董事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和努力,表示由衷的敬意和感谢!


二、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并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Richard Aufrichtig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Richard Aufrichtig先生为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完成另一名董事的补选工作。


三、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同时审议通过相应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事项,补选Tieer Gu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张彦、章成、Tieer Gu,其中,张彦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补选Chengbin Qiu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高永岗、章成、Chengbin Qiu,其中,高永岗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


四、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Richard Aufrichtig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任职资格,提名、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选举非独立董事并相应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并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件:Richard Aufrichtig先生简历


Richard Aufrichtig,男,1967年4月出生,美国国籍,凯斯西储大学(Case Western Reserve University)生物医学博士(Ph.D.),卡内基梅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历任珀金埃尔默研发副总裁、万睿视影像研发高级总监、RadixView首席执行官。2018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高级副总裁,主要负责大客户销售及销售管理等工作。


Richard Aufrichtig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9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4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至2022年4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3月1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4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出席会议时需携带证明材料原件。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件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暄琦、张晓东


电话: 86-21-50720560转董事会办公室


传真:4008266163-60610


电子邮箱:ir@iraygroup.com


联系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金海路1000号45幢董事会办公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三)参会股东请携带前述登记材料中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4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