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代表处资方(股东)批准。
3、商外汇务部门批准。外资
4境内、成立清算在哪组,清算资产,公告,出具《清算报告》。注册
5、税务(国税、登记地税)登记证注销。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注销核准。
7、外汇登记证注销注册(外币、人民币外资购汇后汇出,外币、人民币账户销户)。
8、工商(营境内业执照)注销。
9、组织机构代码证注销。
直接投资10、劳动登记证注销。
【法律注销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机构,外国公司代表处在中国外汇境内设直接投资立分支机构,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该分支机构的代表人机构或者代理人,并向该分支机构拨在哪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对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资金需要规定最低限额注销的,登记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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