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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报酬加成计征是什么意思(劳务报酬加成征收税率表)






一、首先要界定什么是“劳务报酬”。



“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这里面的关键词是非雇佣,也就是说你跟给你发放劳务报酬的组织(公司、单位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雇佣关系。



二、劳务报酬缴纳的个税是发放的公司或者单位代扣的,基本税率是20%。但是,一次收入畸高的,加成征收,所以跟薪金个税一样,劳务个税的税率也是分档次的。具体如下图:





不过,就像工资薪金有起征点一样,劳务报酬的个税也有起征点,这个起征点是800元。



1.劳务所得4000元以下的扣除800,之后的数额计税。



2.劳务所得4000元以上的扣除20%,之后的数额计税。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税率存在加计扣除的情况,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以下20%,20000-50000元30%(速算扣除数2000),50000以上40%(速算扣除数7000)。



举例:



1、收入800元,应缴纳个税=(800-800)*20%=0元;



2.收入40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800)*20%=640元;



3.收入410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4100*(100-20%)*20%=656元;



4.收入20000元,应纳税所得额=20000*(100-20%)=16000元(适用税率30%),应纳个人所得税=16000*30%-2000=2800元。



5.收入51000元,应纳税所得额=51000*(100-20%)=40800元(适用税率40%),应纳个人所得税=40800*40%-7000=9320元。



三、怎么能少交税呢?



劳务报酬的个税计征方法是按次计征



1.只有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2.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1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所以,可以通过分开收取劳务报酬的方式,来少缴税。比如你这个月劳务报酬4000元,本应缴纳个税640元,你可以要求发放的公司、单位分别开到5个人头上,一个人800元,就不用交税;或者你分五个月领取,这样每个月800元,也不用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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