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香港公司注册 >

营口企业法人电话(营口 实业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2年1月24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公司于2022年1月6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会表决的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月17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2年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实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韩公望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2.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与其他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


3.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5.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议案》


6. 审议《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特别说明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委托授权人证券账户;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1月21日上午9:00—1电话1:30,下午1:00—3:00


3、登记地点: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方法见本通知附件有限公司1。


六、联系办法:


1、联系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老边区路南镇江家村。


2、联系人:李大双;联系电话:0417-3908572。


会期半天,参会者食宿、交通自理。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营口公告。


特此公告。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月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1100”,投票简称为“风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电话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企业。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1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1月2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企业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实业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我本人,出席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我本人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经委托人签章(原件)后有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2.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4.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5.持有《授权委托书》的人,将被视为代表委托人全部股份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或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法人 日


附件3: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注: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打印、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1100 证券简称:风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2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已于2021年12月27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董事会会议于2021年1月6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内容同时通知了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磊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35,092.92万元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1,368.78万元,共计36,461.7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出具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致同专字(2022)第110A000095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陕西艾科莱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4,907.08万元的有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借款利率为借款实际发放日上月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LPR贷款利率,借款期限至相应募投项目实施完毕。本次借款仅限用于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得用作其他用途。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实际需要,到期后可续借或提前偿还,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安排资金拨付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议,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企业法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独立董事对营口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法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11,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关于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韩公望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独立董事韩公望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关联董事韩公望先生回避表决。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并与其他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提名孙文刚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与其他董事组成第二届董事会。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公司类型、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议案》


鉴于公司已完成发行并于2021年12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企业法市,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000万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股本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发生了变更,故公司修改章程相应条款,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应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并将其变更并生效为《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营口风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上述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一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员办理上述事项的工商登记变更事宜。


(八)审议通过《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此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上午10:00时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