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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森开户银行(圣基茨银行开户)

公司代码:603667 公司简称:五洲新春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转股代码:191568 转股简称:新春转股


一 重要提示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2,100,151.7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67,811,579.51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0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67,811,579.51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6,781,157.95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03,164,666.96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19年度股利48,323,931.91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5,871,156.61元。拟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70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92,333,088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8,066,260股后的股本284,266,828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股利48,325,360.7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轴承、精密机械零部件及各类空调管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已成功打造出一条涵盖精密锻造、制管、冷成形、机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的“纵向一体化”轴承、精密零部件制造全产业链,为主机客户提供行业领先的解决方案,为机械转动提供高效保障。


公司拥有20多项发明专利,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航空滚动轴承浙江省工程研发中心。公司近几年不断加强新产品研发和提高生产智能化程度,新开发的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轴承、电机轴承、变速箱轴承及第三代轮毂轴承市场开发进展顺利,公司研发的风电滚动体实现进口替代,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填补了国内空白。


(二)产品用途


1、公司生产各类精密深沟球轴承、圆锥滚子轴承、滚针轴承和调心滚子轴承等。主要为国内外汽车、工业机械、新能源领域等产业提供主机配套,其中转向管柱四点角接触轴承已经配套北美宝马汽车;第三代球环滚针轴承已向丰田、福特等多个品牌汽车客户提供批量配套;圆锥滚子轴承主要应用于汽车变速箱、差速器、轮毂、车桥、刹车盘以及部分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配套,主要用户包括波兰FLT、英国GKN、上汽集团、菲亚特、戴克斯车桥等;


公司掌握了世界前沿的轴承热处理技术,生产的轴承热处理套圈质量和综合竞争力达到全球领先水平,稳定供应于瑞典斯凯孚(SKF)、德国舍弗勒(Schaeffler)、日本捷太格特(JTEKT)、美国铁姆肯(TIMKEN)等全球排名前七大轴承制造商,系目前国内最大的磨前产品制造基地和出口企业之一。


2、公司生产的精密零部件主要涉及风电滚动体、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变速箱、差速器齿轮、同步器齿套、各类精密传动件等产品,直接和间接配套客户主要包括奥托立夫、均胜电子(JSS)、特斯拉(Tesla)、比亚迪、大众、奥迪、雷勃等知名企业;风电滚子实现进口替代,为蒂森克虏伯、德枫丹、斯凯孚等国外公司配套,同时也是远景能源的战略合作商,为国内风电轴承企业新强联(300850)、烟台天成、大冶轴等提供配套。


3、公司生产的管路件主要用于汽车空调和家用、商用空调产品,向奔驰、宝马、大众、特斯拉、通用、福特、日产、沃尔沃等知名汽车品牌及四川长虹、海信日立、格力、美的等国内著名空调生产企业供应零部件。


(三)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研发驱动、营销带动”的经营模式,根据市场需求研发新产品,并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同时根据客户的需求预测进行适当提前生产备货。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并针对海外战略客户采取寄售库存营销模式。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优质合金钢和铜铝等有色金属,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并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公司经过十几年精耕细作,具备了较强的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同步开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形成了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四)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轴承制造行业,轴承作为关键核心基础件,是国家重点支持、大力推广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


轴承是机械传动轴的支撑,是主机性能、功能和效率的重要保证,是工业领域重大装备的核心部件之一。广泛应用于汽车、装备制造、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和新能源产业等众多行业。2020年轴承行业整体呈现出前低后高、逐月回升的经济趋势。为风电、工程机械、冶金矿山等基础设施配套轴承的企业高速增长,而围绕消费类和出口配套轴承的企业则表现一般,行业发展处于不均衡状态。2020年下半年以来,轴承钢持续上涨,到年底涨幅接近30%,造成企业利润空间大幅减小,生产经营压力增大的局面。但业务景气度良好,订单增长幅度较大,多数企业处于订单充足的状况,原材料涨价压力可适当向下游行业传递。


公司是国内为数不多的涵盖精密锻造、制管、冷成形、机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的“纵向一体化”轴承、精密零部件制造全产业链供应商,同时公司也是汽车空调和家用、商用空调管路件制造商。近年来,公司注重技改投入和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能力大大加强。轴承磨前技术达到全球先进水平,磨装技术快速进步,是中国轴承行业进口替代最具实力及潜力企业。未来,八大跨国轴承集团实际占据的500亿美元左右全球市场和400亿人民币左右国内中高端市场,将是国内轴承企业出口替代和进口替代的历史性机遇,也是公司的主战场。


随着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以及“十四五”规划的出台,新能源产业提到一个非常高的规格。风电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逐步成为汽车产业未来的主流趋势,公司积极参与其中,是今后二、三年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新龙实业因疫情影响,未完成2020年度业绩承诺,完成率87.18%,本期确认归属于公司商誉减值损失2,279.42万元。若不考虑商誉减值损失影响,公司第四季度主要财务数据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应为28,928,130.6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应24,799,521.19元。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39,547.63万元,同比增长9.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79,778.94万元,同比增长3.90%;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5,399.10万元,同比下降3.5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10.02万元,同比下降39.3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862.65万元,同比下降57.52%。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销售有限公司、五洲(香港)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森春机械有限公司、五洲新春(上海)精密轴承有限公司、浙江新春宇航轴承有限公司(原名新昌县富盛轴承配件有限公司,2020年8月完成更名)、浙江富立轴承钢管有限公司、浙江富日泰轴承有限公司、浙江新昌富迪轴承有限公司、大连五洲勤大轴承有限公司、合肥金昌轴承有限公司、安徽金越轴承有限公司、浙江新春同合电梯部件有限公司、安徽五洲新春冷成形技术有限公司、安徽森春机械有限公司、四川五洲长新科技有限公司、捷姆轴承集团有限公司、捷姆轴承集团常山热处理有限公司、浙江新龙实业有限公司、四川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新昌县五龙制冷有限公司、XCC-ZXZ NORTH AMERICA,INC、XCC XINLONG AUTOMOTIVE PARTS S. DE R.L.DE C.V.等22家子孙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峰


202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27


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公开发行可转债债券 3,300,000 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33,0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1.25万元(不含已预付 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2,15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于2020年3月12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1,311.84 万元(不含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31,688.1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于2020年3月12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于2020年3月20号分别与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开立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账户:392277649855),已按规定使用完毕,该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0年8月27日办理完毕该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兴业证券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旨在增强公司的研发能力,不涉及新增产能,不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智能装备及航天航空等高性能轴承建设项目尚未达产,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系由该项目前期投入资产产生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26


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峰、俞越蕾、王学勇、林国强已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新昌县捷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机械”)


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住所:新昌县城关镇城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张亚峰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机械配件、轴承及轴承配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捷成机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嵊州市莫拉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拉克纸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达成路78号B幢


法定代表人:张志明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加工、销售:纸箱;批发、零售:纸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莫拉克纸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浙江江辰智能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辰智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经环东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张云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智能化通用设备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产品;汽车零部件专用设备、航空零部件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辰智能过去12个月内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614,287.014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林国强担任南钢股份副总经理,南钢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江苏南钢环宇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环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祝瑞荣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煤炭、焦炭、焦粉、兰炭、矿石、熔剂、合金、废钢、备件、电极、耐火材料、金属材料、日用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江苏环宇是南京股份的控股子公司,是公司关联法人。


(六)合肥金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45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2,315.85891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投资;机电产品、建筑材料、五金、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制冷配件的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合肥金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浙江新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春咨询”)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南门外100号


法定代表人:俞继平


注册资本:1,857.7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春咨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浙江恒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鹰动力”)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38-2号8幢


法人代表人:陈一鹰(YINGCHEN)


注册资本:6,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动力技术研发;研发、生产、销售: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发动机配件;高纯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外)及合金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钛金属 、钛合金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以上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服务,内燃机和航空发动机叶片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恒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九)嵊州市恒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恒鹰”)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经环东路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学勇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机械配件、精密机械零部件、泵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嵊州恒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股份”)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赵勇


注册资本:461,624.42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和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代办,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股份系四川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40号《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将长虹股份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


(十一)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有限”)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绵阳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注册资本:8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制冷、空调设备、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及相关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服务,设备租赁,零配件对外加工,金属材料(不含金银)销售,房屋租赁、仓储管理(不含危化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有限系长虹股份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二)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印务”)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洪恩东路63号


法定代表人:郑光清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包装制品、印刷制品、纸塑衬垫、蜂窝纸板及纸型材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包装、印刷材料研发与销售,印前制版处理,包装结构及平面设计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再生资源经营;包装材料经营,产品、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印务系长虹股份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五洲新春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31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浙江五洲新春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权限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2、资金来源: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的产品: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4、额度及期限:不超过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5、预计收益(如参考年化收益率):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协议的约定为准;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市场波动。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事项,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1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3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和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者分笔进行单次或者累计滚动不超过有效期的现金管理。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保证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使用和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本次现金管理资金来源为闲置募集资金。


2、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3月6日公开发行了3,3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共募集资金3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841.25万元(不含已预付200万元)的募集资金为32,158.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2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费用1,311.84万元(不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1,688.1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0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开户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2020年3月21日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资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使用,保障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2、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拟对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该类资金可以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的现金管理。


3、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且该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实施以证券投资为目的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实施期限及投资产品期限


(1)委托理财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2)投资产品期限:单笔或分笔、进行单次或累计滚动不超过一年期。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情况


本次公司投资的产品为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为确保资金安全,公司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1、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障正常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


2、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对于保本保收益且计划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或债权投资;对于保本保收益但不确定是否持有至到期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按其流动性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债权投资;对于非保本保收益的理财产品,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列报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五、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产品,属于保本的低风险型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从而影响收益。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具体如下: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协定存款等),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关于募集资金相关事项,审议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不超过1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1-029


关于续聘2021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年度公司财务审计费用金额为80万元(含税),内控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含税),本年度审计收费情况与上一年度审计收费情况相同。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及投入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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