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份“深圳市房地产税征收试点方案”在网上流传,方案内容包括免征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人均居住方面60平米以下住房免征;以家庭为单位,不论住房面积1套住房免征;2套住房的,超过人均居住面积60平米部分,按照住房市场评估价值1.5%/年的税额核定征收等。
对此,深圳住建局相关人士今日(10月26日)表示,此征收试点方案为不实消息。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日前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新华社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财政部、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授权,起草房地产税试点办法(草案),按程序做好试点各项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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