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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租房(绥德一室一厅出租信息)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今日点击》 记者 孙增胜 董超)买房子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可是,最近,绥德县的21户购房者却遇到了一件怪事:6年前他们交了购房款后,遭遇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停工。随后,在政府的协调下由另一开发商接盘。然而,房子是建好了,却没有他们的份,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今年45岁的黄润莲是绥德县义合镇人。为了儿子结婚,2013年,她们全家倾其所有交了10万元的首付款,在绥德县城东方红小区购买了一套正在建设的楼房。


东方红小厅区购房者黄润莲:“我们东家凑西家凑,贷款啊乱七八糟的凑了10万块钱. 当时说是第二年交房”


首付款交了,合同签了。黄润莲一家沉浸在对幸福生活的向往中 。


黄润莲:“天天看,一有时间就是路过这里,每次路过这儿,都非要朝这里看看,朝着那水泥柱子看几遍呢,就是不盖。”


可是,很快黄润莲就发现情况不对,楼房建设到13层的时候就停工了。去了一问原来是开发商的资金链出了问题。左等右盼,2018年初,沉寂了5年的工地又一次开工了。到了年底,房子终于建起来了。可是,当她拿着合同和交款凭证兴冲冲地去收房时,却被当头泼了一盆凉水。


黄润莲:“结果我们的人过去到地方看房子的时候,哪有你们的房子了?你一室们的房子早叫人家给卖了,没有你们的房子。”


黄润莲想,没有房子那就退钱,在其它地方也可以买。


黄润莲:“楼房卖了没有我一厅们的房子了,也可以,把我们的钱给我们也行嘛。钱也不给,楼房也不给,出租什么也没有,现在我们急也没办法了,只有在背地里偷偷地哭,一夜一夜地睡不着觉。”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在东方红小区像黄润莲一样遭遇的购房者有21户。他们都是在2013年购房,每户交款都在10万左右,总金额有二百多万元。


现在他们面临着要房没房,要钱没钱的窘境。


东方红小区购房者:“都是贷款借钱弄的10万块钱,现在娃娃都29岁了,连媳妇都问不下。房子没有,我们都租房子住着呢。”


那么,建好的房子为什么不给购房者呢?记者找到了东方红小区最早的开发商尚德文。尚德文告诉记者,这个小区是绥德县呜咽泉村的城中村改造项目,双方的合作条件是:尚德文负责建设村民安置房,呜咽泉村划拨219亩土地给尚德文作为安置房、门市房的款项。


绥德县东方红小区最初开发商尚德文:“我们的协议模式就是用安置房置换土地,就是用他们村里租房的土地换我们的楼房。”


尚德文说,他在2013年总共开发了5栋高层。其中两栋用来安置村民,另外三栋是作为商品房对外出售。这21户所购买的房子就在这其中的三栋楼中。


尚德文:“后来修到13层的时候停工了,这5栋高层,修到13层。因为资金链断裂了。”


尚德文说,由于缺少后续建设资金,万般无奈之下,2014年,他将公司1一厅00%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了陕西东悦实业发展有信息限公一司。可是,陕西东悦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法人郭向东拿到东方红小区的股权后,却伪造东方红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处收取工程保证金。2018年12月被西安市中级法院以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郭向东被捕后,陕西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接手开发东方红小区。开发商换了,室前期买房者的权益就无人理会了。


尚德文:“我卖这21套房,这钱是用到这5栋楼上了,就是用在这13层楼上了,给工队开了工资了嘛,你不能说不给人家这个房。”


那么,接手楼盘开发的陕西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为什么不给这21户购房者交房呢?6月26日,记者来到陕西鑫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绥德分公司采访,结果遭到拒绝,记者被保安拒之门外。


调查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解决东方红小区的问题,绥德县政府于2016年9月成立东方红小区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信息,县政府调研员张庆林任组长。几经周折,记者终于见到了工作组的负责人张庆林。


绥德县东方红小区综合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绥德张庆林:“目的是维稳,处理历史遗留下的问题,保驾护航,就是人家招商引资来的我们给保驾护航,这是租房我们工作组的任务。”


至于为什么不给前期购买房子的这21户人分房子,张庆林说东方红小区的5栋高层总共有720套房子。其中420套用来安置呜咽村的村民,剩下的300套房子,全部用来顶后续建设工队的工程款。


张庆林:“房子就这样都顶了。能顶多少我厅也不清楚,那要问鑫茂房地产公司。大部分都是顶了,还不得够,现在还欠着六千几百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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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房子给不了,当初的购房款怎么也退不了?面对怎么保证这21户购房者的(诉求,他们的问题如何解决呢?


张庆林:“我们政府出了文字性东西,承诺给解决。首先保你的本,10万块钱的本。我们承诺把卖剩下的140亩国有建设用地,公开挂牌出让,卖下的资金给他。”


但是,对于工作组的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购房者不予认可。


东方红小区购房者:“我们的钱经过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调查,就用到这楼上了。所以说我们钱用到楼上了,与地没有关系。”


对于张庆林所说的720套房子中拿出420套用于安置呜咽村泉村民,记者在呜咽泉村村委会了解到,村民目前还没有见到一套房子。


呜咽泉村村委会主任马正义:“我们肯定急的要这个东西呢。我去要过,村民也要过一室。我们意思说你们尽可能赶快给我们把这个事情成全了,好多村民现绥德在想住这个房子呢。”


采访中,呜咽泉村的村民表示,如果他们拿不到先前合同中约定的安置房,那么,用安置房换土地的条款也就不可能落到实处。而对于用140亩国有建设用地出让资金退还购房者购房款的做法,购房者们并不认同。


东方红小区购房者张亮:“因为我当时买的是房子,室不是买的他这一块地。他为啥把我们的房子给工人开了工程款,为啥不把这块地卖了以后开工程款呢?这么绕来绕去有什么意图?


交了钱买房,结果等了五年。房子是盖起来了,购房者却拿不到房子,而只给一个退钱的承诺。即使这样,承诺看起来出租也是遥遥无期。开发商这样的做法不仅有违诚实守信的原则,而且违背法律契约精神。 希望绥德县相关部门能加大监管力度,妥善处理此事,一给购房者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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