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如何征?
房地产税试点改革在不远的将来将落地,那么,到底房地产税如何征收才更合适呢?
网传某市征税方案“人均免征30平方米。扣除掉免征面积,按照评估值7折计价,1套1个点,2套2个点。”
这个方案没有得到证实,假若方案如此,或者类似,这里对这个方案简单分析。
有免征面积设定,和上海试点思路类似,其中体现了“生存权保障原则”,或者说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房产不征税的思想。
但是,人均3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设定太低。在大多为三口之家情况下(虽然先后放开了二胎和三胎),家庭人数小于等于3人者,最大免征面积为90平方米。对于有唯一住房的工薪家庭,三居到四居室110平方米左右的住房,可以说是为维持基本生活所需。
三口之家,有110平方米或120平方米的住房,则征税面积为20平方米或30平方米。这使得即使拥有维持基本生活所需住房,可能也需要缴纳房地产税,这可能是比例不低的家庭成为房地产税纳税人。
按(超过免征面积的部分)评估值70%计算税基,符合我国征收房产税的惯例,具有合理性。关于网传的征税方案适用城市的房价,根据查到的最新数据,新房均价3万/平方米、二手房5万/平方米。
那么,
拥有110平方米唯一住房的三口之家,其房价每平方米3万,则按该方案,每年需缴纳的房地产税为:(110-90)*3*70%*1%=0.42万,即每年需要缴纳房地产税4200元。若其住房价是每平方米5万,则每年需要缴纳房地产税7000元。
拥有120平方米唯一住房的三口之家,设其房价每平方米3万,则按该方案,每年需要缴纳房地产税6300元。若其住房价是每平方米5万,则每年需要缴纳房地产税10500元。
每年4200元到10500元的房地产税,家庭在经济上是否可以持续承受,家庭在心理上是否可以接受?
几个观点
一是房地产税试点和改革很有必要性和重要性。
二是免征面积不宜太小,30平方米/人显得偏低,人均免征面积可以设定50平方米左右,使有家庭唯一普通住房的三口或四口之家,都免于纳税,或需要缴纳较少的税。
三是对于拥有普通住房的单身、未育夫妇、一或两人的老人家庭等,可以采取对居住的首套的普通住房(不超过按三人家庭计算的免征面积部分)免征,超过部分征税。
四是税率不宜高,即使有免征面积和扣除率(评估率,也就是方案中的按评估值70%征,扣除30%)的情况下,税率应小于等于1%,而不宜高于1%。
总之,房地产税改革初期,应坚持“范围广、税基窄、低税率”的方式,经过实施后,具体可以根据情况,动态调整。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