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管理办法》,符合以下条件的自然人为公司、合伙企业的受益所有人:一是通过直接方式或间接方式最终拥有公司、合伙企业25%以上股权、股份或合伙权益;二是不通过直接方式或间接方式最终拥有公司、合伙企业25%以上股权、股份或合伙权益,但单独或联合对公司、合伙企业进行实际控制;三是通过直接方式或间接方式最终享有市场主体25%以上收益。
在信息管理方面,《管理办法》明确,人民银行将建立受益所有人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接收、保存、处理受益所有人信息。
在信息使用方面,《管理办法》提出,国家有关部门为履行与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有关职责时,可依法向人民银行获取受益所有人信息。金融机构履行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义务时,可通过人民银行查询受益所有人信息。国家有关部门及金融机构应当对依法获得的受益所有人信息予以保密;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社会公示,也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
本文源自中国银行保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