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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水平(上市公司常用的股权激励模式有什么)




在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接受了股权激励的同时,这种股权激励的方式也逐步地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所接受。毕竟与民营企业、私营企业的发展不同,国有控股公司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凭借的是国有资源的优势,甚至是几代人的努力。所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对股权激励这种激励方式在很长时间里是保持谨慎态度的,对这种激励方式的接纳也要晚于民营企业与私营企业。




不过,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尤其是2020年国资委再度印发《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正逐步驶入正轨。根据目前的统计,2020年和2021年央企控股上市公司分别新增股权激励计划27个、36个;地方国有企业在2020年和2021年分别新增股权激励计划40个和50个。特别是今年下半年以来,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明显提速,仅第四季度推出激励计划的公司数量就占到全年的51%。




而根据《中国证券报》的报道,国资委正抓紧研究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更大力度推进创新激励的政策举措也在酝酿出台。业内专家表示,预计202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放量,将有一批科创板、创业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积极推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




由于股权激励可以充分调动上市公司高管及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强化上市公司高管、公司股东之间的共同利益基础,提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等功能,因此,国企上市公司引入股权激励机制,这也是有利于国企上市公司发展壮大的。202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放量,这是一件好事,也是值得期待的。



但好事一定要办好。毕竟股权激励具有两面性。一方面顾名思义具有激励的功能,但另一方面具有利益输送的功能,即向股权激励的对象尤其是上市公司高管进行利益输送,成为上市公司高管们敛财的一种手段。实际上,就目前发布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来说,其中不乏有的上市公司推出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就是为了向公司高管进行利益输送,而并非是为了促进上市公司业绩的提高。




作为国企上市公司来说,实行股权激励尤其要避免利益输送的嫌疑。毕竟就民营企业及私营企业来说,公司的高管尤其是老板,大都经过了艰难的创业过程,他们将企业做大做成一家上市公司,是经过了辛勤付出的。而国企则不一样,国企经过了几代人的付出,目前的国企占据着国有资源的优势,而且一些国企的高层高管特别是央企的高层高管实际上并没有经过创业阶段,他们的任职相当于行政干部的任命。也正因如此,国企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尤其需要避开利益输送的怪圈。那么国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如何避开利益输送的怪圈呢?这三方面是要重点关注的。




首先,股权激励的目的是要调动公司高管及业务骨干们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所以股权激励的对象不能限于公司高层,或将股权激励的股份重点向公司高层倾斜。比如,一个董事长或总经理,就拿了整个股权激励股份的20%、30%,两个人就拿了股权激励份额的50%甚至更高。国企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参与股权激励的,股权激励的上限不超过本次股权激励份额的10%,通常以5%以下为宜。避免国企上市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以股权激励之名为个人捞取利益。




其次,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不能太低。比如,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仅为1元,有的干脆零元授予,直接白给,股权激励对象不用掏钱或只掏极少的钱,这是赤裸裸的利益输送。国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要避免这种利益输送行为。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不低于市场价的50%,同时也不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价格,以二者的较高价作为股权激励的授予价格。




其三,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门槛不能太低。股权激励的业绩考核至少要包括营业收入与净利润两个主要指标。股权激励机制应该属于跳起来摘桃子。一方面要能够摘得到桃子,另一方面要“跳起来”,需要付出努力。所以其业绩考核指标必须做到两个不低于:一是不低于本公司前三年的业绩平均增长水平;二是不低于本行业当年的业绩平均增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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