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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定市开户行号(中国工商银行保定红星支行开户行号)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或“保荐人”)作为风帆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帆股份”或“公司”)2013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修订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元证券”)对风帆股份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金元证券进行的核查工作金元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及专户银行出具的证明;查阅审计报告、风帆股份董事会出具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及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询问相关人员等必要程序,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风帆股份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状况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17 号核准,公司于 2013 年 9月向不超过 10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 7,038.00 万股(每股


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8.70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61,230.60 万元。根


据公司与主承销商、上市保荐机构签订的承销协议和保荐协议,公司支付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 1,530.00 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59,700.60 万元,由主承销商金元证券于 2013年 9月 27 日汇入本公司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费、法定信息披露等其他发行费用 218.00 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82.60 万元,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已由其出具信会计师报字[2013]第 711002 号《验资报告》。


三、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根据上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13 年 10月,公司及保荐机构金元证券与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中信银行


保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进行监管。该协议规定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止 2015年 12 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累计利息收入


572,678.49元)为 11,545,283.49 元。此外,募集资金账户应收增值税返回


792,683.63元、需转出 1,742,683.21元、需转回 20,000.00元、计入财务费用


的手续费 2,265.00 元。故,事实上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0,043,759.49 元。与募集资金净额减去已使用的募投项目金额及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后数额一致。


序号 开户行 账号 存款类型 金额(元)


1 中信银行保定支行 72451 1018 2100 015436 活期 11,545,283.49


合计 11,545,283.49


四、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下表。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截至 2015年 12 月 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合计 58,478.22万元,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14,000.00万元。


公司 2015年年度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为 2,341.79 万元,其中,年产 500 万只


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建设项目投入 2,341.79万元。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公司已于前期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13年 9月 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年产 500 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建设项目


273,735,444.72 元。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信会计师报字[2013]第 711014 号《关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鉴证报告》,2013年 10月 21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3年 10 月完成此次资金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三次使用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分别是:第一次,2013年 10 月 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 24,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使用期限不超


过 12个月;公司于 2014年 10月 20日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


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第二次,2014年 10 月 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 13,0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使用期限不


超过 12 个月;2015 年 10月 21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


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第三次,2015 年 4月 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以闲置募集资金 14,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议案,使用


期限不超过 12个月。针对上述事项,公司均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金元证券的核查意见


金元证券认为:风帆股份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地执行了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其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风帆股份董事会出具的《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说明与实际情况一致。


附: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9,482.6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41.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44478.2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承诺投资项目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


更(如有)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


金额(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


(3)=


(2)-(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4)


=(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 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


— 56,000 — 56,000 2,341.79


41,279.9


2


-14,720.08 73.71% 2014-12-31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之中


是 否


年产 400万


只 AGM电池项目


— 3,482.60 — 3,482.60 0 3,198.3 -284.3 91.84 2016-12-31体现在公司整体效益之中


是 否


合计 — 59,482.60 — 59,482.60 2341.79


44,478.2


2


-15,004.38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13年 10月 2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73,735,444.72 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4年 10月 24日使用 13,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上述事项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5年 10月 21日,公司已将上述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全部归还至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公司于 2015年 10月 27日使用 1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项目尚未实施完毕,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不适用


注:1、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9,482.60 万元,扣除“年产 500 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56,000 万元;可


用于“年产 400万只 AGM电池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3,482.60万元,该项目原计划利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50,000 万元。


2、截止报告期末,年产 500 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项目已完成建设项目,达到了预计的生产能力。因该项目还需按照合同支付尾款,故累计投入还未达到承诺投资的金额。


(本页无正文,为《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风帆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孙维东肖晴筝


保荐机构: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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