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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税收优惠 个人工作室税收优惠政策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日前,我市出台《关于加大政策调节力度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九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措施。


2.减轻企业负担。推行天然气大用户直供气,工商业用电价格根据国家政策及时调整。疫情防控期间,中小微企业工业用水价格、用天然气价格下调10%;2020年2月至6月,除高耗能行业外,现执行工商业及其它单一制和两部制电价的电力用户,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船闸收费继续执行下调10%减免政策。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继优惠续执行16%,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延长至2021年4月30日。2020年2月至6月,对中小微企业免征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单位缴费,2月至4月对大型企业减半征收。2020年2月至6月,对企业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实行减半征收,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参照执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职工医保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在2020年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2020年2月至4月,对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免收房租。2020年6月底前,允许工程建设项目暂缓缴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落实减税政策。落实好降低增值税税率、扩大享受税收优惠小微企业范围等政策,积极贯彻国家鼓励科技创新、吸引高端人才等税收优惠政策。2020年,继续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按法定最低税额标准征收货车、挂车、专用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摩托车和1.0升(含)以下乘用车车船税;契税执行3%税率。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冠疫情防控重点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购置设备允许税前一次性扣除,全额退还期间的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强化金融扶持。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和小微、民营企业等信贷投放,2020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2019年同期,各国有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贷款增速不低于20%。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压降成本费率,努力使小微贷款利率较上年明显下降。积极申请再贷款、再贴现额度,大力推广“央行直通车”模式,支持金融机构向疫情防控重点企业提供优惠贷款,由同级财政给予贴息,确保贴息后企业贷款利率低于1.6%。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三农”、科技型企业等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担保业务,各级财政适当给予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费补贴。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动供应链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中小企业应付账款予以确权,拓宽中小企业、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


5. 扩大直接融资规模。对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企业,市财政分阶段给予1000万元奖补。对成功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在省股交中心挂牌的企业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补。


二、着力提升实体经济竞争力


6. 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制定阜阳市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具体办法,支持“554”产业发展。实施工业企业“13581”龙头培育工程,对2020年当年产值首次超过10亿元、30亿元、50亿元、80亿元、100亿元,且产值增速超过全市平均增速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在市级预算中统筹3000万元“三重一创”建设引导资金,培育市级重大工程、重大专项和重大基地,实施支持现代医药产业发展政策。对疫情防控期间通过技改新增产能的重点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在企业签订合同并顺利达产后,对企业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及流动资金贷款按照疫情防控期间实际发生利息的总额给予贴息。


7.增强科技创新能力。加大研发投入力度,落实研发投入增长激励政策,继续实施普惠制的创新券制度。组织实施科技重大专项,市财政给予单个项目50万元的科研经费支持,县市区财政按不低于50万元予以配套。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3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规上企业建立各类研发平台,努力实现规上企业研发平台覆盖率达到35%以上。鼓励企业全面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根据规上工业企业当年销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实际研发投入占实际销售额比例,给予一定奖补。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支持体系,设立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建立健全成果转化项目入库、直接股权投资机制,加速推动各类科技成果在我市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初创期科技企业自获利年度起3年内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各地可对其给予相应奖励,用于企业研发投入。


8.鼓励培养和引进人才。统筹安排财政资金,用于支持培养高端领军人才和鼓励企业引进人才。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完善科技人才培养、激励机制,健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应用、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引进人才,落实高铁交通补助引才等激励政策,加强对引进人才的交通、住房、教育、医疗等方面服务。支持技能人才培养,评选一批“颍淮杰出工匠”“阜阳市技能大奖”“阜阳市技术能手”。


三、持续扩大投资规模


9.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加快1215个续建项目建设,实行新开工项目“3个月滚动计划”,按月推进170个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确保完成全年投资计划,新开工项目竣工70个以上。完善产业项目建设年重点项目库,扎实推进六大重点项目提升行动,强化年度绩效考核。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超过1年未开工的项目,及时调整投资计划。简化夜间施工许可办理,建筑企业加强施工工序管理和采取措施降低噪音,可以将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时间延长。简化施工货车入市通行证办理,做好通行保障。


10. 加强项目谋划编报。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战略,积极对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省统筹资金重点支持方向,抢抓国家继续加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优化债券投向结构等重大机遇,谋划编报一批先进制造、民生保障、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等项目。加强公共卫生设施、市政设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等领域建设项目谋划编报。


11.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加快专项债券资金拨付和使用进度,对预算已安排的债券资金项目,允许调度财政库款先行周转,待债券发行后及时回补库款。落实“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能耗指标围着项目走、严守生态红线优化路径走”工作机制,完善土地、资金、政策、规划等支持举措。统筹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和基础科研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对于铁路、公路、水利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需控制工期的工程和因工期紧或受季节影响急需动工的其他工程,可依法按程序向省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先行用地。积极争取新上重大项目能耗指标国家、省政策支持。


四、有效激发居民消费潜力


12.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新评选培育5家左右市级服务业集聚区,每个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补。对新认定为国家和省级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示范物流园区,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奖补。培育一批限上商贸企业,对新培育入库的住宿餐饮、零售、批发企业,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一次性奖补。加快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推进阜阳铁公水综合物流港建设,打造区域性铁空联运枢纽。做好“留住消费”与“引进消费”,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建成开放颍州西湖风景区一期。加大对楼宇经济的财政奖补。支持电子商务发展,对线上销售额2000万元、35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3亿元以上的电商经营主体分别给予10万元、15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补。支持物流快递发展,对快递企业当年累计国内异地快递业务量(发件量)50万件、200万件、500万件以上的,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补。


13. 扩大优质服务供给。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享受居民价格政策,按规定对养老机构给予建设补助和运营补贴。支持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房或转型为护理院、康复医院等,按规定享受相应补助补贴。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企业、医养结合综合示范区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补。大型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按规定给予财政补助。对新评定的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生态旅游示范区、全域旅游示范区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奖补。按规定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支持新建住宅小区和旧城改造将智能信包(快件)箱等快递末端设施纳入配套设施建设工程和社区公共服务基本目录,予以优先保障。


14. 着力优化消费环境。支持改造提升街区环境、交通设施、商业质量、智慧街区等配套项目,加快推进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打造品质夜市和便民消费圈,对新认定的省级、市级特色商业街区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优惠政策补。发挥市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作用,改善流通业公共服务体系。有序推动生活服务业复工复市,鼓励商场、购物中心、商业街延长营业时间,引导企业在店庆日、节假日期间开展“夜宴”“不打烊”等促销活动。重点扶持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等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发展,鼓励推行发放消费券,通过政府补贴和企业让利相结合方式,提振消费信心。积极培育在线教育、在线办公、数字娱乐、数字生活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动线上消费与线下实物消费有机融合,扩大汽车、家电等实物消费,释放新兴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


15.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优化房地产调控措施。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出让计划,抓紧出让一批商务商住用地。优化预售资金管理、阶段性降低土地竞买保证金、分期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容缺预审相关施工手续等政策措施。房地产开发项目因受疫情影响而未能按期交地、动工、竣工、交房的,疫情防控期间不计入违约期。允许建筑业企业以保函方式缴纳投标、履约、工程质量、农民工工资等保证金,对两年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可按照资质等级定额缴存。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加大规划、土地、金融等支持。


五、不断深化对外开放


16. 着力打造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集聚区。制定实施我市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建设方案,构建“1+7”承接产业转移平台体系。深化阜阳经开区毗邻园区体制改革和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推动阜阳界首国家级高新区尽快获批。对年度综合考评进入全省前30强的省级开发园区,市财政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


17. 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决策、督评工作机制,通过网上洽谈、视频会议、在线签约等方式推进网上招商,实行用地、资金、政策跟着项目走,落实“融入长三角高铁全覆盖”市情推介暨招商恳谈会签约成果,每半年召开一次招商项目现场观摩会,2020年引进市外资金增长12%以上。对固定资产投资5亿元以上的单体项目或主导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亿元以上且产业链上多个配套项目投资总额合计5亿元以上的项目,“一事一议”给予支持。完善招商项目跟踪服务协调机制,组织参加“2020世界制造业大会”等重大展会,举办阜阳投资经贸洽谈会,开展长三角等发达地区系列招商推介和客商恳谈活动。


18. 支持对外贸易发展。支持企业多渠道、多元化巩固传统市场、开拓“一带一路”等新兴市场,对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和有关境内展会、国际产品认证、境外商标注册、境外专利申请等,按规定给予奖补。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和渗透率。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发展,鼓励企业建设“海外仓”。积极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加快口岸通道建设,发展多式联运,积极拓展铁海联运业务。加大企业“走出去”力度,扩大对外投资规模,增进第三方市场合作,为企业开展境外投资、承揽境外工程项目提供优质服务。


六、统筹城乡协调发展


19. 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落实市级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扶持奖补政策,加大政府一般债券资金用于“三农”投入力度。大力推广“央行直通车”模式,增强地方农村法人金融机构流通性。建立农产品应急生产资金需求快速响应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涉农贷款投放,支持农产品保供稳价。支持扩大“劝耕贷”业务规模,力争担保贷款总额达10亿元。切实抓好农业生产,大力推动生猪稳产保供,持续加强重大病虫害防治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支持家禽、番鸭、肉羊、奶羊、奶牛、肉牛等畜禽养殖企业生产,加快实施稻鱼综合种养“百千万”工程。支持农业保险稳步提标扩面,提高保障水平。围绕脱贫攻坚、“三农”领域补短板、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和园区建设、农业稳产保供等,谋划实施一批“三农”重大投资项目。


20.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完成阜城年度城建投资计划,开工建设“百巷改造”工程123条,完成泉河岸线整治及休闲带工程建设,推进颍河两岸建设全面开工。改造城市老旧小区19个,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8772套,新增基本建成棚户区改造28015套,新增停车泊位4200个。


21.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支持县域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创建一批省级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和特色小镇。推广“县院合作”模式,鼓励各地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知名企业合作,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编制阜南——阜阳同城化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同城化进程。


七、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


22. 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坚持目标精准、坚持精准方略、坚持从严从实,继续加大投入力度、工作力度、帮扶力度,推动新增资金、项目、举措继续向沿淮行蓄洪区、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实施“抗疫情、补短板、促攻坚”专项行动和脱贫攻坚四大增收行动,落实好“八个一律阜阳市”和“20条举措”“35条扶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贫困人口及其家庭实施临时救助,努力降低疫情对脱贫攻坚影响,切实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突出问题。加强未脱贫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三类群体帮扶,实施“一村一策”“一户一案”。落实社保扶贫兜底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缴费实行政策分类补贴,重点抓好2014、2015年已脱贫户的参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落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机制,稳步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试点。积极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2020年,确保24710名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23.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风险底线。落实“1+8+N”工作方案,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支持地方金融机构通过引进优质合格战略投资者等方式稳妥有序化解金融风险,妥善处置重点企业信用违约风险。支持依法合规多措并举化解到期存量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支持企业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市、县(市、区)可给予单户债权机构一定的奖励。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鼓励债权人采取一致行动,分类施策化解企业债务风险。


24.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加大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节能技改等财政资金保障力度。深入实施空气质量考核奖惩和空气质量、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严格执行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控,纳入全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制定“一企一策”实施方案,采取差异化应急减排措施;支持重点企业对照A类企业标准实施税收升级改造,原则上A类企业在重污染期间不作为减排重点,并减少监督检查频次。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基本消除阜城建成区黑臭水体。


八、切实增进民生福祉


25. 加大财政民生投入。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市级项目支出中用于日常运转的平均压减5%,一般性支出预算在2019年预算的基础上再压减5%。在足额保障“三保”支出的基础上,集中财力保障中央和省市重点支出需求。高质量实施33项民生工程。


26.强化稳就业举措。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阜南县、颍上县、临泉县可返还60%。将中小微企业失业保险费返还裁员率标准放宽至5.5%。支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线上招聘,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就业补助资金。落实疫情防控期间符合条件企业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用、稳岗补贴、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在岗培训等奖补政策。对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和扶贫车间,按有关规定给予补助。通过“阜创汇”APP发行创业券,对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等各类群体在我市首次创办小微企业并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带动3人以上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次性5000元创业补贴。组织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20岁以下登记失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可再享受政策至今年年底。


27.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配合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工作。巩固扩大医保定点医院覆个人盖范围,年底前基本实现符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患者实现住院费直接结算。按规定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按月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充分发挥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作用。


九、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28.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组织开展百家优秀民营企业、百名优秀民营企业家评选表彰活动。加强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各级党委和政府可聘请优秀民营企业家担任发展顾问,制定重要涉企政策征求民营企业家意见,研究重要经济工作视情邀请民营企业家代表参与或列席。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涉企政策公平竞争审查,完善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平等保护制度。各级政府及国有企业要依法履行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签订的协议和合同。持续开展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欠工作。


29.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推行新型政务服务“皖事通办”,开展政务服务中心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实现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力争行政审批事项承诺审批时限较2019年平均再减少五分之一。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合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合并,统一核发有关证件。实现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办结,其中生产制造企业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办结。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采取特事特办、容缺预审等方式,提高审批效率。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先行实施区域评估,评估结果区域范围内项目共享。开展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


30.健全常态化服务企业机制。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30条”政策举措,扎实开展“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四送一服”双千工程部署,2020年二季度、四季度分别开展为期1个月的集中活动,当前要将提高复工复产质量作为重点任务。推深做实领导干部“四送一服工作室双联”活动,做好“面对面”电视问政,开展市直机关单位百名科长考评。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技术指导员和驻企复工联络员作用。按季度开展比创新、比创业、比创造、增动能活动。


通讯员 朱国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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