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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项税额转出是负数税务不让申报(进项税额转出和进项税额负数区别)

增值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负数填列一直是税务机关监控重点。为了防止一些不法纳税人开票后通过申报表错误填列达到不缴税目的,栏次填负数一般都设置强制监控。近期一纳税人收到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后按税务机关要求先作出进项转出。纳税人对此提出异议,向税务机关提出了核实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认为符合增值税进项抵扣规定,纳税人可继续申报抵扣。那么问题来了,纳税人如何就这转出的进项重新抵扣呢?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第20号公告《关于增值税消费税有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表说明附列申报资料二第23a栏规定。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转出后,经核实允许继续抵扣的,纳税人重新确认用于抵扣的,在本栏次填入负数。所以纳税人在申报时可以在此栏进行负数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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