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华商报A06、A07版刊发深度报道规定《查处超标关于电动车 能产能卖不能挂牌》,直击城市管理电动车的困惑。昨日,西安市工商局表示,随着电工商局动自行车新国标即将实施,该局将加大监管力度,从销售源头上严厉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按关于照《西安市道路交通电动车陕西省安全条规定例》规定,电动自行车符合国的家标准的,经公安机关交通管超标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此外还禁止超过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工商回应:将严查销售查处市场、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
近日,西安市工商局针对华商报的这篇报道做出回应。相关负责人表示,消费者在选购电动自行超标车时不要贪图行车速度,科学理性购买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工商局动车,有利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该负责人称:“在新国标即将实施之际,工商局将加大整治电动车力度。强化电动自行车市场整治,陕西省加强抽查检验,严厉查处销的售不合格电动车的违法行为。”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