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商标注册 >

滨州市个体工商户年审(合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年审)




这件大事儿就是企业年报!(这事合肥儿若与你无关,一定会跟你身边的“你”“他”有关哦)接下来,诸位可得看仔细喽!


企业“年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发起人)缴纳出资情况、资工商户产状况等,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可以对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内容进行抽查。


经检查发现企业年度报告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将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信息通报公安、财政、海关、税务等有关部门,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州市受限”。


不年报,后果很严重……



对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工商部门年审会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在3年内履行年度报营业执照告公示义务的,可以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超过3年未履行的,工商机关将其永久列入严重违法企业“黑名单”。



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这样一则公告:


滨州市工商局关于企业、合肥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报2015年度报告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凡2015年12月31日前在我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工商户各类企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应当依法向所在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度报告的,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个体例》规定,系统自动将其列营业执照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州市(山东)”向社会公示。


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登陆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首页,查看通知公告栏“企业年报填写操作说明”后,再点击“滨州信用公示”进行填报。


滨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6年4月



据小编了解,新出台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提出,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滨州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


企个体业将年度报告信息和即时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社会公众包括相对交易人都可查询。这实质上就是企业作出的郑重承诺,承诺的内容是自己在经营活动中产生的涉及企业信用的各种信息,承诺的对象则是整个社会公众,包括已经或者可能与企业进行交易的相对人,这将极大促进企业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与原来的企业年检制度相比,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手段,采取网上报送的方式,减轻了企业的负担,减滨州少了政府部门对企业自主经营行为的干预。


温馨提示:年审若企业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年报,到底会有哪些具体的严重后果呢?明天请继续关注掌握滨州微信公众号



精彩内容:


■出品:鲁北晚报全媒体运营中心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