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老网友个体“DL975876”通过“百湖民声”大庆市怎么网络问政平台进行问政:
工商市市场保留监督管理局回复只如下:
您好!依据《税务个体只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老规定,个体工商税务户应当到所在辖区登记工商户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工商
2.经营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3.《清税证明》。已取得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且在税务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个体工商户,由登记机关系统内打印。
4.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交经营保留个体者签署的《委托代理工商户人证明》及委托代在理人身份证复印网上件。
5网上.营在注销业执照怎么正注销、副本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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