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7月6日海关总署调整对海南自贸港免税免税购物下监管办在法后,今政策天再次发布公告,对海南自贸试验区内游艇进境监管作出调整。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商机中国(利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自贸区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商机对海南自由贸海南易试验区内自驾游进境游艇,游下艇所有人或其委托的代建设理人在免于为游艇向海关提供担保。
据悉,以往游海南艇进境时需要利好缴纳全额保证金,以确保不会走私。根据《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岛内自贸区进口用于交通运政策输、旅游业的船舶、个人建设航空器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已经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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