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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林明鹊(海南省税务局副局长林明)

人民网海南视窗海口7月1日电 从海南省国税局获悉,自去年实行税收“黑名单”制度以来,海南省国税局近日又联合多部门建立对涉税“黑名单”当事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将出台《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今后,凡由税务部门推送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将面临海南省多部门的惩戒措施。


据介绍,海南省国税局已向海南省各有关省直机关推送了“黑名单”企业信息,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对有关企业、责任人依法开展联合惩戒。截至6月底,在内部惩戒上,海南省国税局已将“海口百装信实业有限公司”、 “海南华源醇和医药有限公司”等6户“黑名单”企业纳税信用等级判定为D级,这些企业将适用《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对其提高日后税务稽查的频率和从严把关出口退税的审核审批;在外部惩戒上,海南省国税局对欠缴查补税款的4名当事人已向出入境管理部门提供了有关身份信息,有关责任人将被列入出入境“黑名单”,被依法采取边控措施。


“只有充分发挥多部门‘组合拳’的威力,才能确保联合惩戒措施落到实处,真正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海南省国税局党组成员、总审计师刘琼说。


刘琼表示,海南省国税局下一步将对上述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禁止部门高消费行为”的惩戒措施,即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等高消费惩戒措施。(余恒平、通讯员曲易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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