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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常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近日,我市2019年度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全面完成。本次调整惠及全市23.63万名退休人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22.01万名,机关事业退休人员1.62万名。从7月31日起,全市符合调整条件的退休人员可在各银行社会化发放网点领取1至7月份的调整补发金额。


此次调整是我市继2016年以来连续第4年同步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调整对象为参加常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并在2018年12月31日前办理了退休、退职或领取定期生活费手续的人员,调整时间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或生活费的人员,参照调整办法从7月份起调整养老金。


按照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此次养老金调整继续采用普遍调整与高龄倾斜相结合的方案。普遍调整由固定额、与缴费年限挂钩以及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加大了普惠力度,体现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具体为:一是固定额部分。退休、退职及按月领取生活费的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4元;二是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缴费年限15年及1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2元;15年以上至25年以下的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元;25年以上部分,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4.8元;缴费年限月增加额不足30元的,按30元增加;三是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退休人员统一按本人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的1.4%计算增发额。


同时,为给予高龄人员适当照顾,今年继续对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标准与去年一致。对于2018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发25元、35元、45元,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的人员分别增发15元、25元、35元。


据统计,参与此次调整的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达到6.2%,人均月增发养老金123元,调整后月人均养老金达2077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暂按预发额调整养老金,待新办法参数确定后,再重新计发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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