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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非普通住宅的认定标准(贵州:农村住宅原则上不超过三层)


当然,大家最关心的还是以后建房怎么选址在说怎么选址之前还是和大家一起看看现在的建房政策,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的全国整治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电视会议明确“八不准”:
一是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是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是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是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是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是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是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是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所以说,以后占用耕地建房是万万不可的,下面进入正题说说怎么建房。根据现有的公开信息,建房标准可以参考省人民政府官网信息点击下面的网址进入官网查看


贵州省建房政策性法规→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发〔2021〕7号) - 贵州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数据库


建房参考 一图读懂:《贵州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 贵州省人民政府


划重点:


1.农村申请住房要满足一户一宅,原则上不超过3层,底层层高原则上不超过3.6米,标准层层高原则不超过3.3米,每户建筑面积应控制在320平方米以内,可采取独栋、联排建的方式建设。 (一些地方还规定占地面积不超过200平方米)


2.农村宅基地选址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二)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


  (三)不得使用Ι级保护林地和赤水河流域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地;


  (四)不得涉及文物保护单位及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范围及建控地带;


  (五)不在已确认的地质灾害、山洪灾害等危险区范围;


  (六)不占用高压供电架空线走廊,符合公路、铁路规定的退让距离,符合各类工程管线安全退让距离,符合河道防洪要求,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安全,不得占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





所以,选择宅基地时我们要首先看看自己是否符合一户一宅,选址时首先看看是不是和上面的选址要求符合,符合选址要求后请当地的国土部门/自然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核实,可以修建后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测绘画图,切记一定要按照上面的文件走申请流程。


很多人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严的保护耕地的政策,其实大家看看现在大的环境局势,漂亮国说制裁就制裁,很多关键的东西我们必须握在手里。


中国的饭碗要端在自己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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