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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汇征汇缴是什么意思(所得税汇缴是什么意思)

一、关税的纳税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二、关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应税货物和应税物品两类。征税对象和进出口方向不同,适用的税率也不同。


三、关税的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为完税价格。到岸价格包括货价、加上货物运抵中国关镜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2、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以海关审定的货物售价与境外的离岸价格,扣除出口关税后,作为完税价格。


四、关税的缴纳:


1、货物进出口关税的缴纳:进出口货物的纳税人,应当自海关填发税款缴纳凭证的次日起7日内缴纳税款。


2、物品进出口关税的缴纳:进出境物品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物品放行前缴纳税款。


五、关税的减免税;


下列货物,经海关审查无误,可以免税:


1、关税税额在1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进出镜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品以及饮食用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口货物,海关可以酌情减免关税:


1、在境外运输途中或者起卸时,遭受损坏或损失的;


2、起卸后放行前,因不可抗力遭受损坏或损失的;


3、海关检验时已经破漏、损坏或者腐烂,经证明不是保管不慎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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