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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应收账款质押协议书)

为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登记据《办法中华人民协议书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修订后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自2020年1月1日应收账款起施行。原《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登记》(中国人民协议书银行令〔2017〕第3号发布)同时废止。


《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适办法应动产融资业务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对标现代动产担保制度的国际最佳实质押践,在适用范围、登记协议、登记期限、责任义务等方面作出修订,着力满足市场主体对于建立高效便捷统一的动产担保制度、应收账款提升质押企业融资可获得性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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