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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回购台账是什么意思(回款台账是什么意思)



制图:王婵 文字:韩亚栋


“转圈粮”是指在执行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储备粮轮换过程中,通过虚购虚销、以陈顶新、未轮报轮等手段,借助库存不动、账面转圈或库存与账面同时转圈等方式获取不当利益,这是当前“靠粮吃粮”最主要的方式。如四川省青神县国粮管理有限公司原总经理陶永鸿勾结粮商,将1276吨稻谷以陈粮价格卖出,再回购其中896吨陈粮入库,账面上却按新粮核算,20万元“新”“陈”差价轻松落袋。这批陈粮多项指标不合格,只能用于生产饲料,却无人过问。


在粮库与粮商、粮库之间或粮库内部“无中生有”的“空气粮”,可以看作“转圈粮”的升级版,大致分三类:一是粮库与粮商之间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合同,伪造粮食出入库单据,资金相互走账,制造交易假象;二是粮库之间签订虚假粮食购销合同,伪造粮食出入库单据、开具发票,但无检斤单或过磅单,两笔业务挂往来款核销,实际未产生真实资金流动;三是粮库内部通过财务处理制造虚假轮换表象。


同样是陶永鸿,为掩盖其擅自挪用储备粮造成某粮库空仓1047吨问题,不惜编造粮农名单、伪造会计凭证,并与粮商串通,签订1047吨“空气粮”的虚假合同,购粮款不过在账面“走”了一圈便返还原主。


“升溢粮”是指在粮食收购、入库、仓储、调运、出库过程中,经过扣除水分杂质及烘干、通风、加湿等过程产生的溢余。这本是正常现象,一些人却通过不计入库存账目等方式,隐瞒并私自出售“升溢粮”、侵吞粮款。如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邵伯粮库原主任谈卫东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应上报的“升溢粮”私自出售,贪污粮款43.7万元。


“靠粮吃粮”的惯用伎俩,还包括以虚增粮食损耗量等方式套取资金的“损耗粮”,违规倒卖政府储备粮、高卖低买赚取价差的“价差粮”,以及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坑农粮”,其中尤以“坑农粮”最令人深恶痛绝。


“坑农粮”是指在粮食收购过程中,通过克扣斤两、压级压价、拖欠粮款以及提高粮食水分、杂质、霉变比率等不正当手段坑农损农,获取不正当利益。江苏省仪征市粮食购销总公司陈集粮站原站长高时林,就是通过压级压价的方式,以三等粮与农户结算,以二等粮与市粮食购销总公司结算,套取差价10万余元。


基层粮库腐败案件暴露出一些地方在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等环节存在漏洞隐患,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督、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短板


剖析相关案例可以发现,一些粮库蛀虫贪腐手段并不高明,却能屡屡得手,长期得不到有效纠治。这暴露出一些地方粮食系统在粮食收购、储存、经营等环节存在漏洞隐患,在制度建设、日常监督、人员使用等方面存在短板。


案例显示,一些基层粮库“守门人”官小权大,权力过于集中,内部管理“一言堂”。例如,粮库主任在粮食收购、存储、销售等环节自主性较大,区分新旧粮、鉴别粮食等级等主要靠人工操作,实际上是班子成员自由商定;内部选人用人随意,有的直接让配偶负责财务,有的私自在外聘用人员负责外购外销业务,有的离职人员幕后操控粮库经营运作;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委派会计形同虚设,个人银行卡使用泛滥,公私不分,粮食收储资金长期脱离监管,经营利润滞留账外,贪污、挪用公款等违纪违法问题普遍。


有的基层粮库管理混乱,内部监督制约不力,外部难以监管。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王洪伟举例说,根据分工,粮食质量上由质检员把关,数量上由过磅员把关,仓库保管员对粮食进行复检,一些基层粮库管理混乱,质检员、过磅员、保管员等关键岗位人员多是亲戚关系、熟人关系、老乡关系,容易串通作案。粮食主管部门对储备粮库存、质量和安全监管责任难以有效落实。粮食行政管理部门重业务、轻管理,针对粮库粮管所制定的制度流于形式,尤其对于财务及运营方面的监督力度不够,缺乏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手段。


此外,一些粮库干部纪法观念和遵纪守法意识不强。据张军介绍,一些地方基层粮库、粮油管理所党员组织关系在乡镇,人事劳动关系在区粮食收储总公司,区粮食物资储备局、粮食收储总公司日常对基层粮库、粮油管理所党建工作检查指导不到位,导致部分粮库、粮油管理所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经常,基层粮库、粮油管理所对单位人员日常教育空白,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


坚定不移惩治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排除粮食领域风险隐患,督促相关党组织切实扛起粮食安全政治责任


当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作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点工作,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从严从重查处涉粮腐败问题,坚决清除粮食购销领域的“硕鼠”“蠹虫”,以有力监督保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紧扣压实责任,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专项整治扎实有序开展。各省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印发《关于做好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办工作的通知》,就各地各部门和国有粮食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执行责任自查自纠工作提出具体要求,细化监督工作措施。如安徽省合肥市发改委督促指导各县(市)国有粮食企业,聚焦粮食收购、储存、销售环节可能出现的以陈顶新、“转圈粮”、先收后转、压级压价、擅自动用置换、盗卖、违规担保、空进空出、虚报损耗等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形成工作台账,并明确问题类型、责任人、整改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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