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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体系发展研究


十几年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与进展,特别是在中央银行的建立、金融市场的初步发展和银行体制的国际化等方面成效更为显著。


关键词:专业性银行;银行体系;金融体制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


全球经济一体化是当代经济发展的总体趋势。国际资本快速流动,衍生金融产品不断涌现,金融交易不断扩大,使现代经济实质上已成为金融经济。邓小平同志指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活全盘皆活。”因此在融入世界经济的过程中避免金融业可能出现的破坏性因素,建立和赢得中国金融业包括其现代银行体系在国际金融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实现中国银行业的新发展是目前中国经济学界关注、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


(二)研究意义


现代各国银行体系,一般都是以中央银行为核心或领导,以商业银行为主体,以各种专业性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两翼而组成的一个统一整体。这个金融大家庭,由各种不同种类、不同职能的金融机构所组成,它们在金融大家庭中所处的地位和所扮演的角色各异,它们彼此相互联系、相互协调配合,作为一个整体对社会经济发展与稳定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十几年的中国金融体制改革,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与进展,特别是在中央银行的建立、金融市场的初步发展和银行体制的国际化等方面成效更为显著。就中国银行体系的发展进行分析,对我国银行业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三)研究思路


本文在国内外对中国银行业发展问题多方面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之上,进行了论述:在了解了全球化的现代经济背景下中国银行体系的基本职能后,概括性地描述了中国银行业发展历程。并就中国银行体系的发展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银行的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银行业稳步发展,初步建立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金融调控体系、金融组织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已成为国民银行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实现国民经济发展目标,维持经济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多样化的金融组织体系基本形成,金融实力不断增强


经过20多年的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我国金融组织体系已由改革开放前单一的中国人民银行体制发展到了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央银行)调控和监管,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多种金融机构、多种融资渠道并存、功能互补和协调发展的新的金融组织体系。1979年以前,我国只有中国人民银行一家银行,既办理存、贷、汇等金融业务,又承担金融管理任务。从1979年开始,为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金融发展需要,先后恢复了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分设了中国工商银行,并设立了一些非金融机构,开始引进外资金融机构。1994年,组建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1995年以业开始组建城市商业银行,1996年开始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规范城乡信用社,整治非法金融机构,金融机构体系不断健全。


金融机构的服务水平也不断提高,从复合型单一银行体制向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协调的金融体制转变,提供的各项金融服务已覆盖到国民经济各部门和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基本形成了适应经济发展需要的现代金融组织和服务体系,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构筑了良好的货币和金融环境。


(二)金融服务方式不断改进,市场融资体系进一步发展


改革开放后,金融服务的市场需求和金融业竞争的加强,从1986年开始推行了以票据信用为主体的规范化结算制度,协调各金融机构投入了巨额资金,进行了支付清算体系的现代化建设。在“八五”计划时期,电子化的清算体系取得了重大突破,1991年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正式投入运行,以电子计算机网络和卫星通讯技术相结合的、“天地对接”“实时清算”的系统全面投人使用。到2009年8月末。,金融系统拥有大、中型计算机7000余套,小型机60000余套,微机500多万台,自动取款机(ATM)20万多台,基本实现了柜面业务计算机处理。发卡行已有20多家,发卡量已超过10.1亿张,新的业务种类、新的结算方式、信用卡业务和商业银行开办24小时银行、电话银行、自助银行、网上银行、限时服务等新型服务方式不断涌现。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中间业务,特别是公司理财、金融咨询、代客买卖、代理收费等金融服务新品种应有尽有。


(三)金融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和有效,金融业安全运行


经过20多年的改革,中国人民银行适应经济金融的体制变革与快速发展,宏观金融调控职能和调控手段不断强化,除了传统的信贷规模和现金发行量的计划控制以外,相继开发和运用中央银行贷款、存款准备金率、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公开市场业务、再贴现等手段进行货币和信贷总量调控与结构管理,并逐步由直接控制向间接控制转变;到1998年1月,取消了信贷规模控制,全面转向货币供应量的间接调控、对金融业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中央银行严密的金融监管日益成为经济金融安全的基本手段。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履行金融监督管理职责。1993年以后,中央银行加大金融监管力度,全面指导国内各金融机构强化其内部管理,按照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规范金融市场行为,建立多层次的金融监管体制,对金融风险的识别和处理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金融监管的对象,由一般的行政性金融管理,上升到市场准入、业务运营、风险监控和市场退出等全面监管。中央银行的监管强度与密度均有所提高,金融秩序逐年有所好转,金融业的营运质量有所提高,一个依法管理、谨慎高效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和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和完善。




三、我国现阶段银行体系里的各类银行


(一)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


包括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 5 家,这5 家银行的历史渊源长则可以追溯到百年之前,但都是在改革开放后逐步得到建立、恢复和发展起来的。其初始分工是中国工商银行专门经营个人储蓄和工商信贷业务,中国农业银行专门在农村地区经营金融业务,中国银行专门负责经营外汇业务并管理国家外汇,中国建设银行则是专门经营基础设施建设等长期信用业务。随着中国金融的改革不断推进,全国性大型商业银行的专业色彩越来越少,逐渐演变为经营综合业务的商业银行。


它通过吸收存款聚集资金,对工商企业提供信用。它以经营存款为主要资金来源,所以在有些国家称其为存款银行。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有私人银行(独资或合伙)和股份银行两种。在资本主义前期,私人银行是主要形式。到了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股份银行取代了私人银行而成为主要的形式。由于商业银行体系在存贷款业务中占有主要份额,大的商业银行有庞大的国内外分支机构网,与企业有密切关系,业务范围广泛,因此商业银行在资本主义银行体制中占主体地位。




(二)股份制商业银行


从上世纪 80 年代末 90 年代初开始,一批不同于传统五大银行的商业银行纷纷建立并迅速跨区经营,他们是经济金融改革的成果,丰富了我国的银行体系,大大推动了我国整个银行业的改革和发展。这类中型股份制商业银行目前数目达到 12 家。


中国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按其业务辐射的范围可以分为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和区域性股份制银行。最初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以交通银行为代表。1986年恢复了交通银行,它是经济体制改革和金融体制改革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同几家国有大银行相比,交通银行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业务不受专业分工的限制:二是实行股份制;三是企业化程度高:四是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而不是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交通银行的恢复和发展为后来的新型商业银行的建立开辟了通道。在此之后,数家全国性商业银行成立和发展起来:1987年4月,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之前是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银行部;1992年4月,以光大集团为依托成立了中国光大银行:1992年10月,华夏银行的成立,是首都钢铁公司综合改革试点的结果;中国民生银行成立于1996年1月,由全国工商联合创办,以民营企业为股东,并主要为个体!私营经济服务。


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成立比较早的是深圳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是对深圳经济特区的原五家农村信用社进行股份制改造的基础上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1987年12月28日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深圳发展银行正式营业。股份制给深圳发展银行带来了活力,该行股票一度是深圳股票市场中的老牌绩优股和龙头股"在深圳发展银行的成立和试点取得成功之后,中国又批准成立了多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主要包括广东发展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等等。






(三)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是在原城市信用社的基础上组建起来的。从 1979 年第一家城市信用社建立起,1988 年城市信用社数量增加到 3265 家,1994 年底进一步上升到 5200 家。为了化解城市信用社的风险,同时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在 1994 年,政府决定合并城市信用社,成立城市合作银行。1998 年,考虑到城市合作银行也已经不具有合作性质,正式更名为城市商业银行。


近几年,城市商业银行在发展过程中普遍呈现出以下新的趋势:一是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进行跨区经营、三是联合重组。2005 年安徽省内的 6 家城市商业银行与 7 家城市信用社合并重组成徽商银行。2007 年,江苏省内的 10 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成江苏银行。2010 年,湖北境内宜昌、黄石、襄阳、荆州、孝感 5 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成湖北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的组建,为中国金融改革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形成了多元化的竞争格局,带动了金融服务水平的提高,促进了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化,同时对化解城市信用社风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它们在支持地方经济建设,支持各类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城市居民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四)农村合作银行


农村合作银行是我国农村信用社产权改革的另一种尝试,是顺应国际上信用合作社发展的潮流,将股份制与合作制结合起来的一种新型金融组织形式。2003年4月,我国第一家农村合作银行—郸州农村合作银行在浙江宁波正式挂牌。近几年来,农村合作银行发展迅速,到2005年底,我国的农村合作银行已发展到45家,资产总额3285.8亿元。除天津市和马鞍山市两家农村合作银行外,其余农村合作银行基本上都是以县(市、区)级行政单位为统一法人单位。


(五)农村信用社


建国后,按照中央推行合作化运动的指示,生产、供销、信用三大合作社在农村迅速推开,到1957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社8.8万余个,基本实现了“一乡一社”。“文革”后,国家先后将信用社交给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管理,农村信用社演变为国家银行的基层机构,丧失了其作为合作金融组织的作用。1984年,国务院105号文件对农村信用社的改革问题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要恢复和加强农村信用社组织上的群众性、管理上的民主性和经营上的灵活性,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1988年后逐步组建县联社,对信用社进行管理、指导和资金调剂。之后的一段时期,农村信用社在农业银行的领导下,业务上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没有真正成为为农户、农业和农村经济服务的信用合作组织,其追求商业化利润的倾向越来越明显。19%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农村信用社与中国农业银行脱离行政隶属关系,业务管理和金融监管分别由县联社和中国人民银行承担,农村信用社开始真正按照市场经济的原则进行制度安排,按合作制原则加以规范。2000年至今,国家加大了农村信用社改革的力度,各地农村信用社在增资扩股的同时,积极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产权模式和组织形式。截至2005年底,全国共有农村信用社30438家,总资产30119. 9亿元,各项存款余额26755.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18528.3亿元,其中农业贷款占银行业机构全部农业贷款的比重达86.8%。


四、我国银行体系的改变



(一)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和上市


1. 加快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过程


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是针对少数特殊行业而言的,商业银行属于竞争性行业,不必采取国有独资股权,对其进行股份制改造不存在法律障碍,可考虑将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改造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加人卿。后,面临实力雄厚的外资银行的竞争,中国银行业的实力明显薄弱。目前在世界范围内金融资产的增长远远超过国民收人、财政收人的增长,如果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继续维持国有独资组织形式,其资本充足率不仅得不到提高,甚至将会进一步下降。1998年尽管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用以补充国有银行资本金,但随着资产的快速增长和向资产管理公司划转资本金,到1998年年底,四家国有银行的资本金比率又低于8%。解决国有银行资本金不足问题,无非三条途径:一是由财政继续注资,但近期看来可能性不大;二是通过商业银行发行债券的方式,但受巴塞尔协议有关条文的限制,不可能随意发行;看来只有实施国有银行的股份制改造、实行产权多元化,才能从根本上解决资本金不足问题。另外,产权多元化之后,外部监督的加强,现行的各项管理制度才能发挥效益。当前国有银行股份化准以操作,是受国有银行净资产较小的制约,现在通过资产管理公司将大部分不良资产剥离后,国有银行股份化在技术上已无障碍。目前国内已有一批股份制商业银行,这就为国有商业银行顺利进行股份制改造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化使中外银行起跑线更为接近,合理缩小二者之间的差距。


2. 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重组


我国银行业近来为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在中央银行的直接参与下,对一些出现了支付风险、亏损甚至资不抵债的金融机构进行重组,以化解金融风险,寻求这些金融机构市场退出的方式。但这种重组只是以化解金融风险为目的,与真正意义上的银行机构并购重组有一定的区别,并且我们也有一些失败的教训,有些重组实际上并未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其根源就是不是按市场规律行事,使金融机构之间的市场化重组变成了政府“拉郎配”,市场机制在机构重组中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形成了诸多矛盾和问题。鼓励和支持商业银行之间的并购重组,关键一条就是按市场原则、通过商业化运作来进行。不仅是国有商业银行内部机构重新进行整合,其它各类金融机构也要按市场定位,通过机构重组来充分发挥其功能效应。在目前的情况下,可允许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在区域内兼并或重组非国有机构,然后在适当的情况下,比如一些大的城市商业银行,允许其跨区域兼并。可允许股份制商业银行收购重组国有银行的分支机构或一些中小金融机构,进一步发展股份制商业银行的网络,增强竞争实力。


值得注意的是,在未来中外银行的竞争中,中资银行,尤其是国有商业银行间的业务合作十分重要,如果对外时业务处理基本达成同一口径,不仅可增强竞争性,还可以节约成本。在统一口径对外方面,日本银行业表现非常突出,形成整体合力增强了影响力。另外,香港和其他一些国家或地区实行的“银行公会”制度值得借鉴。可通过这一制度,在中资银行间以协议形式达成某些共同准则,沟通信息,防止不公平竞争,协调解决部分银行间的业务矛盾,增强国有商业银行的整体实力。


(二)积极推进股份制商业银行改革


第一,要真正实现增长方式从外延式扩张到内涵式发展,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一是根据各行特点与具体条件明确市场定位,确立切实可行的、面向21世纪的发展战略目标,树立效益立行、竞争求存、风险忧患等市场经济观念,实现发展方式从外延式扩张到内涵式发展,从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转变,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二是转变经营方式,以市场原则和成本效益原则来规划机构的设置,以风险控制能力来约束业务的扩张,以“盈利性、流动性、安全性”原则来指导业务经营活动的开展,在机构与业务的发展过程中“以利润和效益为核心、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为基础,以建立约束与形成激励为手段”,根据规模经济原则实现银行机构的合理布局,改变一些银行管理层次多、信息传递不畅、经营效率低下的状况,实现规模经营和结构合理。


第二要进一步推进管理方式与经营机制的转变,规范业务经营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并与国际惯例接轨,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机制和风险防范机制。具体来说,就是以按市场规律办事,规范经营为出发点,通过完善治理结构、健全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管理体制和转换经营机制,在股份制商业银行内部形成有效的制约和激励,确立与国际惯例接轨、按市场规则运行的管理体制与运营机制。其核心是要增强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与自我发展能力。重点是要完,善股份制商业银行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理事会)、监事会的职能;强化股份制商业银行一级法人制度,完善授权授信制度,增强其自我约束能力;完善经营机制,特别是要在完善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机制为核心的约束机制和形成以效益竞争型的劳动用工、干部调配、收入分配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激励机制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


(三)促进城市商业银行提高竞争力的政策建议


第一,完善股份制经济管理即彭式。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财政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要继续完善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者的决策、监督、经营三位一体的管理和制约模式;决策层和员工者要树立股东观念,尊重和维护股东权益;股东要树立银行观念,按照商业银行的运行规律和规章制度行事。形成股东、法人代表、经营者和员工之间的协调和制约机制。建立政立畅通、决策科学和具有法律保障的组织领导体系。


第二,建立现代化的科学管理模式。城市商业银行应进一步强化总部的统一管理、统一高度、统一核算的垂直领导体系和一级法人的体制。各支行应当在总部的有效的控制下,发挥积极性和创建性;在健全的监督制约机制下,行使自主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现行的经营目标责任制,改进等级行管理制和授权授信管理制度,设计更科学合理的管理目标体系。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从体制上、机制上、制度上,抓改革,抓管理,抓建设,借助股份制这种产权组织形式的体制优势推进城市商业银行稳健、高效健康地发展。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完成与邮政储蓄的重组


农村信用社要按合作制原则规范动作,健全和完善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机制,更好地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服务,这是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基本方向。下一步,要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促使经营好的农村信用社尽快完成合作制规范任务。一是要把辖区内所有愿意人社和承认农村信用社章程的农户、承包户、个体工商户、加工业和运输专业户、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尽可能吸收到信用社中来,并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当地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确定每股股金大小,同时也可以吸收大额股金,但最高持股额不得超过农村信用社股本金总额的2%。二是落实民主管理,农村信用社要广泛吸收具备一定文化层次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同时也可以聘请其中的优秀者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理事、监事会成员,充分发挥“三会”作用。要促进入股社员与农村信用社和利益关系更加紧密,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民主监督。三是坚定为“三农”(农户、农业、农村经济)服务的方向。随着市场经济的自我发展,农村的产业结构也在不断调整,以小城镇建设为中心,大量的城乡趋于一体化,但无论处于什么样的经济环境,农村信用社都要首先保证当地种养业的资金需求,其余的信贷资金才能支持农村其他各类产业的发展。所有的农村信用社都要实施对社员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政策,对社员的放款不能低于50%,社员贷款实行优惠,农业生产贷款实行优惠。四是主要是采取自我救助和扶持救助的方法,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对连续多年亏损、资不抵债,已经出现支付困难的高风险城市信用社进行综合治理,防患于未然。高风险农村信用社要立足于自我救助,通过切实改善服务,组织资金来源,盘活积欠贷款,压缩费用开支,增强支付能力。




五、结语


目前中国银行体系垄断程度仍然较高,在市场进入和业务经营上仍旧有严格的管制,缺乏公平的竞争环境,对外开放度有限,银行业的组织体系建设有待完善。这些与产业政策首先应该着眼于形成和维护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主张相背离。因此,政策取向应继续对整个行业实施放松管制的改革,从市场进入,价格放开,打破经营限制,提高开放度,鼓励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的设立和发展等方面促进行业多元化局面的出现并提高竞争度,以此促进行业效率的提高;同时政府实施合理调控和严格监管,维护银行业的安全发展并促进市场有效竞争;根据市场化、效率优先的原则,在我国商业银行体系引入购并重组机制,推进银行体系重组,以提高我国商业银行的规模和竞争力;继续完善银行业组织体系,通过向海外拓展业务和商业并购重组实施行业的高水平发展和有效集中,推动民族银行国际竞争力的上升。具体地说,一是要继续强化央行系统和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国有资本优势地位,建立与国际竞争力要求相适应的国有大银行,造就更大的国际化大银行,以保证对国有经济的主导和控制力量。二是通过适当放松市场准入的方法,在对外开放引进外资银行的同时,加快对内开放,发展非国有银行体系,包括中外合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地方性商业银行、面向中小企业的民营中小银行等,从而改善银行体系的结构失衡,建立起竞争性的银行体系,形成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以竞争促进效率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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