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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安吉公司注册(吉安市注册公司在哪里)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执业资格的 资深审计机构,其审计团队执业经验丰富,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 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较好地完成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业务的实际情况并 依据相关审计收费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1年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8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以及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审计机构收费标准等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2020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为135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2019年度审计费用为135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1年4月10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请202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为公司提供多年的审计服务,熟悉公司业务,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始终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5、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会议决议;


6、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1年4月21日,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因原授信期限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继续以土地房产、票据等抵押和第三方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34.1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情况预计如下: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2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4.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3、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4、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5、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6、向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岩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0.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7、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8、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9、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3.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10.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11、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德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0.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1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0.7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13、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5.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14、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绿色支行申请最高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为一年。


以上综合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授权董事长(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代表公司的担保额度,公司自上市之后从未发生过担保行为,若公司有担保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另行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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