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内容
一、增值税
(一)一般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13%,9%,6%,0%)
不含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 税率)
(二)小规模纳税人
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征收率(5%,3%,1%)
不含销项税额=含税涉及销售额(1 征收率)
(三)扣缴义务人
应扣缴税额=接收方支付的价款(1 税率)税率
(四)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 关税公司税( 消费税)
二、企业所得税
(一)直接所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亏损年度
(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 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三)扣除标准
职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薪税种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教育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扣除。
利息费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有‰。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注:特殊行业30%)
三、个人所得税
(一)综合所的得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全年收入-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公司加扣除-其他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二)经营所得
应纳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
(四)财产租赁所得
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
应纳税额=每次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
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
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准予扣除项目-修缮费用)(1-2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哪些额20%
(五)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20%
(六)偶然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20%
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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