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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行2019年11号文关于奖励办税人员(财行201911号文件中人工成本)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扣缴手续费


退付申请时间将于


3月30日截止!


3月30日截止!


3月30日截止!





政策规定


支付比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1号)文件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扣缴的税款,按年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不包括税务机关、司法机关等查补或者责令补扣的税款。


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办理时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19〕11号),第四条规定,“三代”税款手续费按年据实清算。代扣、代收扣缴义务人和代征人应于每年3月30日前,向税务机关提交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申请相关资料,因“三代”单位或个人自身原因,未及时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上一年度“三代”税款手续费。




温馨提示


当前获取到的代扣代缴数据为入(退)库日期在2021年的数据,若扣缴税款所属月份在2021年,但实际入库日期在2022年的,将在下一年度的结报数据中体现。如果数据有误,可到办税服务厅核对并确认结报单。



办理渠道和具体操作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


步骤一


登录到首页--->退付手续费核对,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再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获取结报单和核对清册。



步骤二


核对清册核实无误后,可点击【下一步】确认结报单。



步骤三


结报单确认无误后,点击【申请退库】按钮,完善接收手续费的银行账户,补充完整后可点击【提交】按钮提交退付手续费申请。



完成以上操作后,系统将推送至税务机关审核,您可以在客户端的【退付手续费核对】模块查看申请状态,等待审核完成后,即可返还相对应的手续费。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单位经办人员需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者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授权后,方可在网页web端扣缴功能操作手续费退付申请。具体操作如下:


首页功能菜单下点击【退付手续费核对】,进入“退付手续费核对”页面。



步骤一


该年未申请过手续费退费的,在页面初始化查询到清册数据(也可点击【获取结报单】按钮手动重新获取数据)后,可以在【勾选单户核对清册】标签页勾选需要申请退费的实征税款记录,勾选完成后可点击【下一步】按钮或【确认结报单】按钮进入【确认结报单】标签页。



步骤二


在“确认结报单”标签页核对数据完成后,点击【申请退库】按钮打开“代扣代缴手续费退费申请”弹窗,核对数据和手续费金额后,选择接收手续费的银行账户信息,最后点击【提交】按钮向局端发起手续费退费申请。



步骤三


提交申请后,可通过界面查询当前结报单编号的申请状态,若存在多笔结报单可进行切换查看。



步骤四


若已发起手续费退费申请但税务机关未进行退税终审时,需要发起撤销的,可点击【撤销申请】按钮进行撤销。



步骤五


该菜单提供导出功能,若需要导出页面数据的,可使用【导出】按钮选择导出内容进行导出。注意:代扣代缴手续费申请表仅在还未提交退库申请时支持导出。




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编辑制作


资料:大连税务


美编:海健


校对:曲世才


监制:穆军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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