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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税钱自国(福建省税务局陈国新)


“再深化、再提升、再突破。”这是福建推进国地税合作征管体制改革的关键词。今年以来,福建国税局、地税局积极落实《国家税务局 地方税务局合作工作规范(3.0版)》(以下简称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以全面对接和深度融合,助推营改增试点改革和“金三”上线。


合作办税,从“一窗联办”到“一窗通办”


“以前办理税务登记变更和签订银税协议,至少要跑上三四趟,如今跑一次就行了。”福建新凤贤食品有限公司会计邵嵩说。


福建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打通落实国地税合作规范3.0版的“最后一公里”,福建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出台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表,提出4个方面9条实施意见,细化新增7项合作事项,重点修订13个合作事项,并逐一挂图对表推进。拉高标杆设立8个县级合作示范区,同时,派出2个联合工作组开展专项督查。


全面推开营改增后,为缓解营改增后办税服务厅“三峰叠加”的办税压力,福建省税务机关提出7项措施,加大联合办税力度。截至今年8月底,全省(不含厦门)国地税共建联合办税服务厅20个,共驻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52个,联合办税服务窗口488个。


信息共享,联合推进执法适度整合


推进执法适度整合,是加强放管结合的一项重要内容。福建省国税局、地税局突出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联合推进商事登记改革,联合发布“红黑榜”,联合开展国际税收管理,联合开展税收执法。


今年以来,福州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对欠税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设置强制性监控预警提示,企业在办理涉税业务时,一方税务机关系统若弹出预警提示信息,则企业必须在另一方税务机关缴清税款后方可继续办理。


“联合执法有利于减少企业频繁应对检查的负担,也有助于密切国地税合作。如今,一接到稽查任务,国地税工作人员就同进同出,联合开展工作。”宁德市国税局稽查局局长阮思文说。


福建省国税局、地税局联合发布2015年度纳税信用级别评价结果,与省银监局及9家商业银行签订“银税互动”合作协议。截至今年7月底,累计为全省2685户诚信纳税人放贷104亿元。在“信用福建”网站联合发布税收违法案件信息69件,实施联合惩戒11次共44件。全省国地税交换涉税数据247万条,其中交换反避税信息12条,累计查补税款1510万元;联合稽查411户,查补税款689.8万元。


破解难题,不断拓展合作空间


改革推进到哪里,国地税合作就延伸到哪里。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和金税三期优化版推广,成为福建国地税合作的主战场和试金石。


针对营改增后地税机关无法获取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信息的问题,福建省国税局、地税局在上杭县试点协同管理建筑服务企业外出经营税收。由当地国税机关受理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按照企业所得税管辖区分,国地税窗口内部流转、分别报验,国税窗口统一出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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