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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稽查局局长(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稽查局局长)

本案是一起特征明显的出口骗税违法案件。不法分子以委托加工的产品鱼目混珠,通过虚构出口业务链条的方式,利用真实出口产品实施骗税勾当,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可谓费尽心机。


近年来,为了牟取暴利,达到骗税目的,违法分子的违法方式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狡猾。这增加了税务机关打击类似违法行为的难度,也对税务机关的信息化、协同化查案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应对变化,不断提高税务机关打击能力,成为税务稽查人必须思考的课题。


笔者认为,新时期税务机关强化打击骗税工作,须以案为鉴,对骗税类别、手段、形式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加强对骗税违法的预警识别。同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海关等外部相关部门的协作,以此提高打击能力,遏制出口骗税违法行为的发生。


为此,应建立专业稳定的骗税违法研究队伍。可考虑由税务总局稽查局有关部门牵头,从各地区打骗实战经验丰富的稽查人员中选调人员,分类别建立研究小组,利用网络等方式,开展骗税违法新动向、新手法等研讨工作,并通过定期发布敏感行业骗税形势报告、骗税作案手段变化状态分析等,对打骗活动提出建议和指导意见,提高违法打击效能。


应尽快建立综合各部门信息的骗税分析模型软件。目前,税务机关缺少功能完善的骗税分析模型软件,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检查人员的办案效率。因此,建议由总局稽查局有关部门牵头,加快骗税分析模型软件的研发等相关工作,以进一步提高检查人员对骗税嫌疑企业的异常行为识别能力、疑点数据分析能力和线索寻找能力。


此外,税务机关应继续加大与公安、海关、人民银行等相关的部门协作力度。在目前基础上,针对近年来案件查办过程中协同打击方面显现的不足之处,由总局牵头,联合公安、海关等部委,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和协同办案质效考核办法,明确细化各项协作工作程序,使案情联合研判、线索移送、联合办案等工作环节衔接更加紧密,形成更为强大的打击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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