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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怎么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

发票领用被限制?


工程招投标被禁止?


资质审核不通过?……


究竟是怎么回事?



原来,


这很可能是上了税收违法“黑名单”惹的祸。







那怎么知道自己有没有上税收违法“黑名单”呢?


在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网的“信息公开”栏目,有个“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大家可以在那里查询到税收违法黑名单企业的详细违法信息和判处结果。










但是,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当事人也不需要太过担心,总局给出了补救的机会:


1


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前,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只将案件信息录入相关税务信息管理系统,不向社会公布该案件信息。


2


在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后,能按照《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并将缴清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情况通知实施联合惩戒和管理的部门。


3


2019年1月1日之后,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自公布之日起满3年的,停止公布并从公告栏中撤出。




不过,要注意的是:对于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100万元以上,且任一年度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占当年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的纳税人和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缴的税款,欠缴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可采取以上任意方法进行补救;但对于其他违法失信行为的纳税人,只适用第三种补救方法。




被“联合惩戒”的滋味可不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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