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底价: 111.42万元 | |
项目编号:SDZR210099 外包 | 保证金: 30万元 |
保证金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 标的性质: 国资 |
转让方: 烟台市芝罘区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挂牌起止日期:2属于021-0类别8-24至2021-09-18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烟台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银雁地(住什么所)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28号 所在地区 山东省 - 烟台市
法定代表人 王可泉 成立时间 2014-12-23
注册资本 1000万(人民币)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
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从事金融信息技术外包、业务流程外 包、知识流程外包;投资咨询(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人力资源培训;会务服务;广告的设计、制有限公司作、发布与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人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类型 债权金额(万元)
评估价(万元) 111.42
其他披露事项 是否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否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是外包服务(放弃或不涉及)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否
重大事项外包服务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有限公司的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实收资本95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100万元,占金融服务标的企业注册资本的10%,实缴出资100万元;转让方本次转让对应的股东权益为1外包11.42万元。
2、其他重大事项详见鲁通会审字[2021]第008号《审计报告》及鲁通评报字[2021]第022号《资产评估报告》。
经营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 111.42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属于内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金融服务日起5个金融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2、银雁意向受让方经营须承诺,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老股东继续按照章程履行出资义务。
受让方资格类别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本项目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什么托)、信托、联合体受让。
金融是否允许联合受让 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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