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新乡代办公司费用(新乡基础公司)

近期,河南省新乡市针对网友给市委书记的19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新乡市委书记、市长说?欢迎来留言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一块帮老百姓办事的留言板。


【网民留言】


想咨询您一下,关于新乡县行政区域问题,咱们新乡县申请撤县设区了么?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你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 近期新乡县未接到市委、市政府有关新乡县撤县设区的通知,待有调整通知时将进行公告。


【网民留言】


您好,我是新乡大朱庄的居民,大朱庄是咱们市里第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当时开发商豫兴房产承诺的规划现在一项没有,当时交的燃气开口费,开发商都没有交给燃气公司,直到现在都没燃气,规划的社区现在成了烂尾楼,野草遍地,原本规划拆除的区域也不管了,都是断壁残垣,小区四处没有遮挡,里面垃圾遍地,居民整天丢东西,电梯坏了也没有人维修,老人和孩子根本没办法爬高楼。开发商豫兴房产现在都找不到人。希望领导能帮帮我们,重视我们的生活问题!!!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已转有关单基础位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经了解,大朱庄开发商关于燃气正在积极协调燃气公司解决社区无燃气问题,小区电梯现在已经维修好,关于小区物业,开发商正在积极协调城中村改造手续,社区正在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讨论社区规范管理,制定小区各项规范管理办法和制度,通过规范管理来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水平,提升小区环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网民留言】


我是09年从河南师大(外省生源)毕业,之后立马到河南省教育厅盖章,在新乡人才市场办理了人事代理。 当时通过学校的指导,办完人事代理之后我们只需要保证每年正常代理费接续就可以,转正定级一年之后会自动办理,无须办理其他事务。所以这么多年也就没有去关注档案的事情。 由于现在小孩即将要上小学,而且又有一个在当前工作城市落地户口的机会,就想将档案迁到工作城市。 前几天委托新乡亲人给办理了档案提取手续时发现没有“转正定级表”,经过人才市场相关工作人员的耐心解释“人事代理办理完一年之后需要本人到场进行办理”。对于我的情况,新乡人才市场的工作人员表示理解的,但是按照现在政策已经不需要办理转正定级表,他们也不知道该如何才能更好的解决我的困难。 回到工作地城市,人事代理认为我毕业一年后(2010年)应该是有转正定级动作和结果,与2015年取消相关政策无关,不同意接收。 由于当时信息不对称,再加上现在已经过去8年了,政策也发生变化了,多次咨询新乡人才市场工作人员也无果。苦恼之余,不得已向您求助,恳请您给予帮助,万分感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目前,已在网友定级工资审批表中备注栏添加“同意按期转正定级”,该问题已解决,网友表示满意。


【网民留言】


希望您能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过问一下我们的事情,我先把我们的情况向您汇报一下:求助的主要是孩子入学的事情,今年原阳县新城区新建了两所小学,可是这两所都没有把福祥名都小区划到片区里面,被告知让去城郊的农村小学,我们倾己所有在城区买一个房子就是希望能给孩子接受好一点的教育资源,可是没想到在城区居住公司三年多了竟然被告知让去村里的小学就读,同样是在城区买房为什么给我们不公平的教育资源待遇?恳请张书记予以百忙之中对此事能关注过问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县教体局第一时间查阅代办了相关规定,查看了您所居住小区的学区划分,您所居住的小区学区划分应为原阳县范堤口中心小学学区,并不在新建两所学校学区内。本着为民解忧的原则,县教体局积极的与原阳县一小、二小进行了沟通,但最终因两所学校学区内学生学位已经收满,不能够对您反映的到一小、二小就读愿望新乡进行实现费用。因此,依据《2017年原阳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中“根据‘免试、免费、就近或相对较近’的原则”规定,县教体局建议您的孩子到原阳县范堤口中心小学或原阳县白庙小学两所学校中的任意一所进行就读。


【网民留言】


青龙路是小冀通往新乡的快速路,青龙路东段目前已聚集了五个住宅小区,一个小学初中一贯制的学校,可道路还是双向二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大货车有多,居民、学生出行很危险,什么时候能拓宽道路,修建人行道啊?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交新乡县交通局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经查:网友所反映的青龙路即我县的X003张获线,张获线属于县道二级公路。由于近年来新乡县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张获线两侧快速村镇化、街道化,基本上已演变成市政道路。网友反映的人行道修建问题属于市政道路范畴。关于青龙路拓宽改造工作,县交通局已按主车道宽23米,双向六车道,总宽40米的断面完成了施工图设计,估算施工总投资7000万元。目前,县发改委和县金融局正牵头采用PPP模式融资建设,待资金到位及项目投资计划下达后,即可开工建设。


【网民留言】


关于圣唐丽都三期多层楼房(22.23.24,25,26,27)号楼房!迟迟不交房! 之前回复交房日期是9月15日交房! 请问2017年9月19日能交房吗? 二期房屋还没交房,三期房屋还是一个框架,四期都开始卖了!城建局,房管局不监管吗?手续齐全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现将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县住建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有关科室进行调查落实。 一、工程现状 经县住建局工作人员与圣唐置业相关负责人沟通了解,目前三期外墙保温工程正在施工,塑钢窗、电梯、弱电等项目已经招标完毕,等待施工程序施工,三期现有工人128名,正在如火如荼的施工中。 二、影响工期的要素 1、国家关于环境治理的相关举措,会造成不定时的停工。 2、秋收期间农名工数量存在不足。 三、关于交房日期 按照施工程序和结合现场情况,预计交房日期为元月底。如到时仍未交房,可选择以下解决方案: 1、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关约定支付违约金。 2、选择合同中约定的退房条款。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继续跟踪该问题,加大协调力度,全力维护购房业主的权利。


【网民费用留言】


我和代办新中大道旁边小区的居民已在留言板上多次反映新中大道夜晚大车疯狂通行,噪音严重影响休息,但是留言板上都回复已经交办,可是为什么不解决呢,大车依然晚上通行,我给的建议是白天大车通行,晚上九点后给我们一个安静的睡觉环境真的要求很高吗?请您真正帮帮我们!新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 经查,市交通管理支队已列为重点问题进行整治并责成辖区交警五大队加大巡逻、执勤力度,对无通行证的车辆严格处罚,对于允许通行的车辆尽可能调整其运行路线,减少新中大道货车通行的数量。


【网民留言】


我们是福彩街兰亭花园1号楼的全体业主,现给您反映一个严重违反规划法的事件,位于福彩街正在建设的兰亭大厦与我们兰亭花园1号楼之基础间的楼间距离不足10米,我们多次向规划部门反映,规划部门至今既不答复也不给出合理的解释,也没有对外公示兰亭大厦的规划图,一旦兰亭大厦建起来以后,将严重影响我们1号楼的采光权和财产安全,请您立刻制止这一违法行为,要求他们立即停止施工;请书记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这一关系到我们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急盼!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已转有关单位进行办理,现将办理结果反馈如下:经了解,兰亭大厦项目位于新四街以东,兰亭花园以南。市规划局对该项目进行审批时,为确保周边群众利益不受损害,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对项目的退线退界、日照间距等进行严格把控和分析,均符合规范要求。项目建筑方案也得以报2015年第7次规委会审核通过。之后,为确保周边民众对规划的知情权,市规划局于2015年12月又对该项目规划平面方案做了批前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周边群众对项目存在质疑的反馈意见,公示期满后,市规划局于2016年2月为该项目核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网民留言】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查看我的留言,我们在高新区天下城小区居住,孩子明年就到了上小学的年龄,一直关注着振中路小学的建设问题,听说手续已经下来了,什么时候能动工呢?明年秋季能否投入使用呢?作为孩子的家长,为了孩子能够有学上,心一直悬着,希望区委书记和市领导能够给我们一个答复,也让我们明年要入学的孩子家长有个心理准备。


答复意见:


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振中路小学为我区正在施工建设的公办小学。该建设项目预计2018年6月竣工,2018年9月投入使用。


【公司网民留言】


公务员小区D区的辉龙物业,收了物业费,电梯不按时年检,让业主们天天坐没有检验的电梯,且多名业主多都有被困电梯的事情,且多次向物业问到此事,物业说维保公司已年检过。既然年检过,电梯(21号楼A区东梯)里的合格证为什么还是贴的下次检验日期2017年3月。为什么检验过了,不及时更换合格证,业主们可以认为是没有检验,是物业不作为造成的,让业主担心。就说是检验过的,辉龙物业连更换合格证的时间都没有?怎能保证全小区电梯的日常巡检等保养工作?每次电梯坏,就会贴通知让摊钱买配件,且配件比市场价高好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里面可有电梯日常保养的费用,有些业主没有缴纳物业费(如物业服务好,没有问题业主们还是同意缴纳物业费的),物业就拿不充电费来卡业主,有时候物业心情好给充20元电费,物业要搞清楚自己的位置,物业是来给业主们服务的,充个电费还得看物业的心情!这样的物业算的上好物业?


答复意见:


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一块帮老百姓办事的留言板。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