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大连工商局(大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图为大连居民选购肉类商品。(资料图) 杨毅 摄


图为大连居民选购肉类商品。(资料图) 杨毅 摄


11月4日以来,大连市已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40例和无症状感染者28例。


根据近期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稳定税务局,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大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提醒告诫函,就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全市各相关商品经营者。


告诫函指出,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自税务局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市场保供稳价工作,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同时,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标价内容要真实明确、清晰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告诫函指出,相关经营者如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一经发现,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并依法实施以下行政处罚:


1.经营者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工商局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官方网站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大连市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大连。


2.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大连市得的,处10万元以上工商局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3.经营者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大连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官方网站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