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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代持协议判决(房屋代持协议合法有效吗)




NO362


#房产大真探#



《明确了!最高院判例:借名买房规避限购政策的,合同应认定为无效!》


这是几天前“法安天下”转发的一篇文章。
我本来有一些苏州新房的文章要发的。


但是,看到了这篇文章相关评论后,被网友的智商感动了,必须要写一篇来蹭个热点了。


很多人在看到标题的时候,就高潮了。


一些略微理性的人会打开文章,看一眼内容。


主要是看前面三段。



终审判决,借名买房合同无效。实锤了!


前三段看完,得到了他们想要的信息。


后面就不看了。


房产自媒体纷纷发文,代持炒房行为被精准打击!



当然,事实情况的确是,房产代持合同被判无效。


游戏规则本来就是这样的,房子的所有者,就是房本上写的名字。这是官方给的备案。



单从字面上来看,所谓的“借名买房”,本身就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从法律上来说,房产代持合同,从来都是无效的。


文章中写的判例,也不是第一个出现这样结果的。


追溯过往,几乎所有的房产代持有关的官司,代持合同都被判无效。


房本上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



在房产小白的想象中,代持的过程就是这样的:


比如在苏州,小章名下已经有3套房了,按照官方规定,不能再买房了。而她正好有个弟弟(下称为章弟),在北方某县城工作生活。名下没有苏州的房子,也没有贷款。


放着这么好的房票,不用那不是浪费了吗。


于是章姐和章弟谈了一下。章姐出首付100万,用章弟的身份买一套300万的苏州房子A。两个人签了一个代持合同,合同里写:


房子A归章姐所有,放于章弟名下10年。章弟替章姐持有房子A。章姐给章弟3万元作为代持费用。分为12个月,分期支付。


还可以加上一条:


章弟无权处置房子A。


你以为,这样就结束了吗?


如果代持的过程只有这样,这不是代持,这是作死。




签了代持合同,代持流程只走了十分之一。


接下来,要写一个借条。


借条内容如下:


章弟从章姐处借了100万元钱,以房子A作为抵押物。约定3年后归还。如果不能按时归还,则房子A归章姐所有。房子A不能再抵押给其他人。


然后,双方拿着这个借条和其他材料,到公证处做一个抵押公证。


章姐成了章弟的第一债权人。



做到这里,工作也只进行了50%。


接下来,2年后,房子A从300万上涨到了350万。


章姐章弟要再写张借条,追加债务50万元。


再去做个公证。


如果房子涨得太快,那2年期限就要缩短。


总之借条里追加的金额,一定不能低于房子上涨的金额。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其他的附属操作。


有人会说:


这么麻烦的事情,章弟为什么要答应?


做白手套的人,通常是自己买不起房的穷人。赚几万元代持费,比上班轻松一百倍。你想想你上班搬砖,要搬多少砖才能赚到3万元?


这个世界上,一切行为都可以由利益来衡量。


背叛之所以不是天天发生,那是因为所有的背叛,都是有代价的。背叛代价高过背叛的收益,背叛就不会发生。



代持的风险在于人性。人性这东西,从来都不可靠。


而房产投资人操作代持房产,是掌握核心科技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最后,我还要提醒大家,本文开头提到的那篇文章,一个借名买房的判决,请大家把文章拉到最后。



这个案子的判决结果是,虽然代持合同无效,但是法院将房子强制过户给了出资人。


至于为什么,大家自己去看。


是不是很魔幻?


这篇文章告诉我们一个道理:


看文章,要看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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